樂天女孩菲菲悲慘收入曝!違約被求償百萬 「冷凍人生」金額出爐

樂天女孩李恩菲,遭前東家控違約求償百萬,北院日前判她應賠48萬元。(圖/翻攝臉書「李恩菲x菲菲 Aviva)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擔任樂天桃猿啦啦隊「Rakuten Girls」的李恩菲(菲菲、本名李庭瑀),於2016年還是學生時,與品妍娛樂公司,簽下5年專屬藝人合約至2021年,但菲菲卻於2018年12月間,除私自授權廠商製作肖像Line貼圖外,又接受17直播工作,並於2019年5月間加入啦啦隊,經公司提告違約求償108萬元,北院日前判菲菲應賠48萬元。

品妍娛樂表示,與菲菲自2016年2月2日,簽約至2021年2月,但菲菲卻在合約期間,多次未經公司同意私接工作,要向她求償100萬違約金,以及8萬元律師費

菲菲表示,合約內除特定條件不能單方面解約,對她並不公平,且在原經紀人離職後,繼任的陳姓經紀人對她不夠了解、也不太專業,她爲避免長久經營形象被帶到逆風,2度拒絕工作安排後,於2018年8、9月間遭公司冷凍,讓她沒了收入、生活大受影響,便在2018年12月向公司發函解約,發函前的Line貼圖及17直播活動,也都沒有收錢;菲菲主張,在她發函解約前都沒有違約。

臺北法院調查後認爲,菲菲雖稱2018年8、9月間,遭「冷凍」生活過不下去,但公司於2018年8月間,陸續有安排洋芋片、內衣汽車速食店巧克力電影角色試鏡,顯見菲菲說的不是事實,認定她單方面解約不合理,但考量她簽約時不滿20歲,且簽約後到她發函解約2年期間,收入僅30萬元,將違約金降爲40萬,加上公司求償的律師費8萬,盼菲菲賠品妍娛樂48萬元。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