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樓加裝電梯也被違建卡住了 業主亟盼拆違

東逸花園一期逸朗居A棟2樓平臺加建的棚屋,導致此處無法加建電梯

本期上榜:

天河天園街東逸花園一期逸朗居的幾位業主近日分別向南都記者表示,他們小區遇到了海珠區嘉麗苑一樣的情況——違法建設導致小區加裝電梯無法推進。此外,黃埔大道西的一小區,違建非常普遍,情況比嘉麗苑更復雜,令加裝電梯的事情變得更爲艱難。

上榜緣由: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是備受關注的民生工程。本月,廣州市針對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存在的各種問題首次召開市級聯席會議。而在此之前不久,《加快推進廣州市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印發實施,廣州市正在着力破解加裝電梯“審批難”“協調難”等問題。

市民投訴

“每棟樓加裝電梯都卡在違建上”

東逸花園一期逸朗居的業主們日前聯繫到南都記者,他們表示,看到南都《週一見》報道海珠區嘉麗苑小區一處違法建設阻礙了小區加裝電梯,發現報道中的情況,和他們面對的情況非常相似。“這個報道剛好就戳到我們的痛點了,我們加裝電梯也就是卡在違建上面。”東逸花園逸朗居C棟的業主鄧先生表示。

逸朗居A棟的竇先生說,他也有同樣的感受。竇先生說,逸朗居A棟是一棟9層高的住宅,一共住着32戶人家,由於上下樓梯不便,他們早在2009年就開始謀劃加裝電梯的事情。

經過10年的“長跑”,終於在今年有了眉目。該樓的加裝電梯方案獲得了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天河分局的認可,並在今年的5月13日進行了公示。

然而,就在他們按職能部門的要求一切準備就緒,繼而向規劃部門申領建設工程許可證時,規劃部門的其中一條回覆這樣表示:“經踏勘,現場你建電梯位置存在建構築物,涉嫌違法建設,應根據天河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按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待確認擬建電梯位置具備客觀的建設條件後,再向我局申領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竇先生表示,加裝電梯的位置位於樓梯開口的天井位置,需要穿過二樓的平臺,而這處二樓的平臺恰恰被二樓的兩戶人家201房和204房的建構物所佔。“就是因爲這個地方,所以規劃部門覺得我們這裡不具備客觀的建設條件。”竇先生表示,加裝電梯籌委會以及其他業主們完全沒有想到違法建設也能成爲阻礙加裝電梯的客觀條件

逸朗居C棟的業主鄧先生表示,逸朗居一共有A、B、C3座樓梯,都在籌備加裝電梯的事情,也都是在同樣的位置存在類似的建構物,導致加裝電梯的事情無法進行。“我們C棟是2016年開始籌建電梯,今年3月14日至4月2日,方案進行了公示,但是也沒用啊,有違建擋在那裡啊。”

天河區城管綜合執法局 一旦查實確屬違建,將依法組織拆除

南都記者瞭解到,位於黃埔大道西某小區的情況比海珠區嘉麗苑以及天河區東逸花園的情況更復雜。而導致情況更復雜的主要原因是違法建設太普遍。大家都希望加裝電梯,但是大家都不願意拆除自己家的違法建設,導致加裝電梯的問題陷入僵局,甚至相互舉報。

天河區城管綜合執法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已將東逸花園和黃埔大道西某小區的情況交給街道的城管執法隊進行覈查,一旦查實確屬違法建設,將依法組織拆除。

記者走訪

兩年前法院查明二樓建構物違法

二樓平臺上的建構物是什麼情況?其主人對加裝電梯是什麼態度?對於廣大業主加裝電梯的訴求有什麼意見

近日,南都記者來到現場進行採訪,發現二樓平臺上的建構物只能從二樓的住戶家中穿過才能看到其中詳情,從外面只能看到有半透明的有機玻璃擋雨棚,雨棚下方中間建有隔牆,其他業主猜測,應該是201房和204房協商好一起蓋的,然後中間隔開一人使用一半。

南都記者從A棟到C棟挨個去敲門,涉及到在平臺上加建的住戶均拒絕接受採訪,或沒人在家。

有業主向南都記者提供了一份法院的判決書,這份2017年天河區法院做出的判決,其事由就是朗A的4位業主狀告2樓204房業主在公共平臺上私自搭建建構物,侵佔了業主的公共空間,經多次協商未果,導致加裝電梯的工作無法推進。

在判決書中,天河區人民法院通過向當事人問詢、到現場踏勘以及相關部門調查查明,朗A的204房陽臺經過改建,與原來規劃驗收的情況不符,改建後侵佔了全體業主共有的部分露臺,204房業主在樓梯間北側加建的隔牆涉嫌違法建設。但同時,法院也查明,隔牆由204房的上一任業主所建,因此要拆除,其他業主們只能循其他法律途徑解決。

“這個官司2016年開始打了,判決判下來也有兩年了,我們當時以爲贏了官司就沒事了,想着到時候其他手續齊全了,開工建電梯的時候直接拆掉就是了,沒想到現在規劃部門認爲沒有加裝電梯的客觀條件。”竇先生說。

居委協調無果,業主申請城管強拆違建

A棟的業主竇先生以及C棟的業主鄧先生對南都記者均表示,A棟和C棟的籌備組主動找所在樓棟的201房、204房業主溝通過,也通過居委會介入主持調解,但對方都是抱拒絕溝通的態度,對加裝電梯則一直持反對態度。

根據竇先生提供的簽名資料,A棟32戶人家,同意加裝電梯以及同意拆除二樓公共平臺上的違法建設的業主有27戶,1戶保持中立,反對的4戶人家中3戶是1樓的住戶,3樓有一戶住戶也表示反對。

根據東逸居委會的記錄顯示,該單位在今年至少兩次就加裝電梯的問題組織業主召開過協商會、調解會。持反對意見的4戶人家全都沒有出席。其中3月30日的協商會記錄了4戶人家向居委會表達的反對理由。反對理由包括:加裝電梯會破壞房屋使用完整性影響樓道通風和採光、有噪音、影響樓棟地基安全、影響消防安全等。

今年7月27日,居委會應大部分業主的要求對加裝電梯的問題進行調解,持反對意見的4戶人家依然沒有到場,加裝電梯籌備組則表示,他們認真研究了4戶人家此前反對的理由,都一一進行了解釋,存在問題的採取了針對性措施予以解決。同時,籌備組表示:“我們換位思考,充分考慮受損方的經濟補償方案,參考廣州市各區成功加裝電梯對低層受損方的經濟補償標準,並根據我梯的歷史現狀,制定了《逸朗居A座二樓天台補償方案》,方案對201、204每戶補償4.8萬元,202、203(中立方)每戶補償1萬元,並且二樓不承擔電梯初裝費用和後續電梯運營費用。”

業主們表示,即便如此,4戶反對的人家對加裝電梯的問題依然不支持。違法建設依然擋在加裝電梯的位置上。“所以我們沒辦法,今年9月9日已經向城管部門申請強制拆除。”籌備組的工作人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