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賭牽拖害運勢差還家暴 索討月給1.5萬扶養!這老爸讓他怒

父親爛賭牽拖害運勢差還家暴,年老要討月給1.5萬元扶養,他訴請免除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年老已無謀生能力,名下也沒有財產,因而不能維持生活,他認爲兒子(化名)依法是第一順位的扶養義務人,而且他曾購買房地給全家居住使用,有扶養阿華的事實,因此向法院訴請阿華按月給付1.5萬元扶養費用,直到他的死亡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阿華指控,父親在他年幼時就沉迷吸菸、飲酒、檳榔及賭博,不僅不務正業還未曾給付生活費用,還時常責怪他與他的母親使其運勢不佳,並惡言相向及傷害他們母子發泄情緒。

阿華表示,1999年父親將母親趕出家中,並惡意對待他,不願正常提供飲食,導致他罹患急性腸胃炎,雖然甲父親將他送到醫院,但自此就無法聯繫,把他丟給其母親扶養到成年爲止。2002年他爲辦理助學貸款而聯絡,但父親沒有給予任何鼓勵,也不願協助任何大學生活費用,自此以後,僅2003年有見過面。

法官考量,阿國現年已經68歲,因年老而無法工作,2022年所得爲0元,名下除有1989年出廠汽車1輛外,沒有其他財產,每月僅領取勞保退休金4451元,堪認已確無法以自己能力及財產,維持自己生活甚明,自有受扶養之必要。

阿華的母親則到庭證稱,她與阿國離婚前,阿華的生活扶養費都是公公婆婆,還有她自己上班賺錢。阿國剛開始有賺錢回來扶養阿華,但後來沉迷賭博就沒有了,賺的錢都是拿去賭。離婚後他們還住一起,阿華讀國中後,阿國就丟給她離開了。

法官審酌,阿華年幼時正需父愛呵護關懷,阿國卻未對其生活狀況及成長過程加以關心、照顧,阿華是由其母親扶養、照顧至成年,堪認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實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阿華其對阿國之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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