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釋憲明進行辯論 中市黨團籲:大法官莫成護航下屬機關

臺中市議會國民黨團執行長黃健豪(中)21日與臺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於臺北市議會國民黨團舉行記者會,呼籲大法官要守護中央地方分權的憲政精神,不要成爲護航行政院的下屬機關。(市議員黃健豪提供)

食安爭議再起!臺北、臺中、臺南及嘉義等縣市訂定更嚴格的食安自治條例,卻皆被行政院函告無效,各縣市向司法院提出釋憲申請,將於22日進行言辭辯論。臺中市議會國民黨團執行長黃健豪21日與臺北市議會黨團聯合舉行記者會,強調依憲法維護社會公益精神,地方政府有權訂定更嚴格自治條例,呼籲大法官要守護中央地方分權的憲政精神,不要成爲護航行政院的下屬機關。

黃健豪指出,臺中市對於自治條例被行政院函告無效很有經驗,從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萊豬進口到現在日本福島食品進口,中央要開放什麼、解禁什麼?大都用憲法108條來解釋,「牴觸中央母法則無效」,函告地方訂定自治條例無效,這是非常不尊重地方自治精神,踐踏民意的作法。

黃健豪說,22日要召開憲法法庭,不僅是食品安全爭議更攸關中央與地方分權界線。以大法官釋字738號電子遊戲場爲例,當時立法目是要電子遊戲場遠離學校,那中央訂定的50公尺就是最低標準,地方自治訂定超過50公尺距離是爲社會公益,在未侵犯人民基本權的前提下,訂更嚴格規範並沒有牴觸。

黃健豪表示,面對食安問題行政院卻告訴我們,因中央有相關法令,所以地方政府執行最低標準就好。但食品安全問題,同樣是維護公共安全及國民身心健康等公益,也沒有限制人民的基本權,且是爲全民健康公益着想,基於釋字738號的精神,食安涉及公共利益,中央標準應該只是最低規範。

黃健豪認爲,加上憲法110條,其實就已經授權地方政府就衛生事項可以自治,不需仰賴行政院的讓步或善意;因此明天的憲法言詞辯論,大法官的決定會重新定義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界,也會讓大家知道臺灣的地方自治權到底是被保留還是抹去。

黃健豪說,尊重中央政府有權進口及處理國際經貿談判,但產品進入境內即屬於內政事務。以萊豬爲例,教育部對學校、國防部對軍隊、衛福部對醫院及長照機構等,很顯然瘦肉精零檢出或禁止食用萊豬是能夠因地制宜做調整,並非是「全國一致」都可以另訂規則要求或加嚴,各地方政府自訂較嚴格且符合食安法「零檢出」原則標準,中央也應尊重!

黃健豪強調,雖然從總統、院長到各部會首長很多法律系畢業的人,但憲法的精神應該是超脫政黨政治,希望真正有權守護憲法、守護中央地方分權的大法官們,能在憲法法庭上扮演好最後防線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