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等不到中央修工輔法 桃市自力救濟、倉儲火災驟減6成

桃園市政府昨通過「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副市長蘇俊賓在臉書貼出照片,曝光市府討論過程。圖/取自蘇俊賓臉書

桃園市政府昨通過「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送議會審議,未來低溫倉儲等皆納爲公告管制對象。副市長蘇俊賓表示,雖中央遲未將倉儲納入工廠管理輔導法規範,但市府早已組成專案小組逐一檢討各局處的稽查、輔導能量,統計今年1至4月,桃市工廠火災比去年同期減少21.1%,倉儲火災則減少64.7%,顯示市府努力奏效。

蘇俊賓表示,在中央工廠輔導法還沒修訂前,市府已由經發局篩選6168多家風險較高的化學物品批發及零售業進行跨單位勾稽比對,並優先針對193家高風險違建場所輔導、稽查;爲整合稽查效率,也逐一檢討各局處稽查、輔導能量。

蘇俊賓說,日前行政院版工輔法修法,只納管工廠附屬倉儲,其實只納管不到一半的倉儲,統計去年1月到今年4月,桃市一共發生52件倉儲火災,其中只有21件是現在工輔法規範的樣態,有31件並非工廠附屬倉儲,等同將近6成貯存危險物品的倉儲,仍不需要申報列管。

蘇俊賓表示,苦等中央修法無效,市府決定自己推出自治條例;考量危險物品儲放的樣態多元,只要貯存到一定的量,不論是工廠、倉儲或其他模式,都在納管範圍內,彌補現有法規「只管工廠不管倉儲」的不足。

蘇俊賓也指出,據統計,桃市今年1到4月工廠火災發生15件、倉儲6件,對比去年同期工廠火災發生19件、倉儲17件,分別減少21.1%和64.7%。

此外,過去3年工廠火災發生的月平均數是6.02件、倉儲3.66件,今年1至4月工廠火災的月平均數也下降到3.75件、倉儲1.5件,在在顯示火災發生的頻率明顯下降,代表跨局處協力減災的策略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