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陳彩凰:兩地領薪臺幹 不再重複課稅

「2015年兩岸租稅協議論壇」同時在中國大陸五個城市進行視訊連線,吸引臺商熱烈參與。圖/業者提供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行副總陳彩凰表示,兩岸租稅協議上路後,有利臺資企業臺幹優先被認定爲在臺居民,將能因此適用兩岸租稅協議,享有消除雙重課稅、減輕整體稅負的好處。

就目前兩岸間經貿往來頻繁的程度,再加上兩岸跨境國際課稅的建制逐步成熟,赴陸臺商的家數營運規模仍有增長的趨勢,若無消除所得重複課稅的機制,將大幅增加其稅務風險,足見兩岸租稅協議的簽訂確有其必要性。

陳彩凰表示,兩岸租稅協議並非立即解決企業於兩岸營運各項疑慮的萬靈丹特效藥,但卻是進一步達成消除雙重課稅,使臺商可在合理的租稅環境下營運,爲臺灣對外簽署租稅協定的重要里程碑

此外,陳彩凰指出,兩岸租稅協議的條文,已有明確訂定構成常設機構的認定條件,如果臺幹同時爲臺灣及大陸居住者身分認定將按永久住所、主要利益中心所在地、經常居所順序,決定唯一居住者身分。換句話說,兩岸租稅協議生效後,臺幹只要符合3大條件:一、在陸居留不超過183天;二、所得非大陸居住者僱主給付;三、所得非由大陸營運處所負擔,其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所得,在大陸可免徵所得稅這三項認定標準系參考國際相關學理也屬有利,有助於臺商在大陸獲得合理的租稅待遇,使臺灣及大陸之間的投資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