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夏都沙灘酒店期末考過關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同意再續約8年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再續約8年,夏都除賡續爲在地創造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也透過「社會公益回饋計劃」,每年提撥年度總營收的千分之1,投入地方公益及生態環境教育。圖/夏都提供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依「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之遊樂設施區投資經營」契約,今天屏東分署長楊瑞芬代表與夏都國際開發公司董事長陳協同,共同簽訂爲期8年的墾丁夏都沙灘酒店營運管理合約,期間今年10月1日至120年9月30日,這次爲第4次續約,雙方邁入新一階段的委託關係。

楊瑞芬說,林業保育署與夏都公司爲提供民衆更高品質的旅遊住宿設施,從1998年起以帶動墾丁周邊地區永續發展的目標共同努力,期間度過新冠疫情的旅遊低潮;最近一期的契約8年,夏都公司營運績效良好,爲國庫貢獻近2.4億元收入,提供132萬名住客優質遊樂體驗,更爲在地創造160個工作機會,因此獲得優先續約權。

她說,夏都公司在營運期間,針對空氣品質、噪音振動、交通、地面水、地下水、海域水質及陸海域生態等均持續執行,環境檢測,也立下在明年取得旅館業環保標章的目標,以響應全國的永續發展目標。

陳協同說,新一階段委託期間,除賡續爲在地創造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也透過「社會公益回饋計劃」,每年提撥年度總營收的千分之1,投入地方公益及生態環境教育,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期盼下一個8年,雙方持續發揮公私協力,共同爲優質自然旅遊及在地產業發展願景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