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賜海獲釋!傳票未送達 柯:不讓我分期繳錢不公平

柯賜海因僞造文書案通緝被逮,身體明顯看來虛弱。(圖/資料照/記者林裕豐翻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抗議天王柯賜海因僞造文書案未報到入監也未繳交罰金遭通緝,24日於新北市亞東醫院臺北市北投分局員警逮到,晚間移送臺北地檢署。由於柯賜海已向法院聲請暫緩執行,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爲判決及執行命令都未確實送達柯賜海手上,因此裁定應予釋放。

柯賜海日前向法院強調,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訴狀裡面就寫有臺南的新地址,但至今都未收到執行命令跟判決,送達程序案件執行程序合法。而他知道被通緝後,有聲明異議和聲請暫緩執行,因目前罹患帕金森氏症第三期,易科罰金部分檢察官又不讓他分期付款,認爲有失公平

法官則認爲,經查柯賜海所說的訴狀內,確實有記載臺南的地址,當時柯賜海的居住地確實在臺南。而臺北地檢署執行科及北檢的執行傳票拘票上的聲請人居住地址共有6個,3個在臺北市、3個在花蓮市,唯獨少了臺南市

因此檢方確實未曾將執行傳票送達臺南,也未曾派員至臺南地址拘提,難認定有合法傳喚、拘提未到情事,也難認定聲請人有逃亡事實,因而此件逮捕、拘禁程序於法有違誤,應將聲請人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