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文聯合講座/載人也載貨,即將成真!

半年前,有機會和交通部相關單位討論偏鄉是否可鬆綁法規,開放「客運載貨」,讓偏鄉與原鄉交通運能做更有效率與多元彈性使用,解決偏鄉小農物流成本過高困境,讓物暢其流。

後來經聯合報願景工程報導與民代奔走呼籲,很高興交通部終於有了修法行動。日前交通部正式行文各地方縣市政府,徵詢「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四條之五修正草案」意見。若無意外,年底前,偏鄉村落將有「客貨共乘」的合法新服務出現。

交通運輸法規依載送物件不同,區分爲「客運業」與「貨運業」二大類別,各有相關分業管理辦法。唯長期以來,偏遠地區因缺乏便利的載人與載貨交通,運輸成本過高、運送時間過長一直是偏鄉的痛。若不能有效整合與共享有限運能,偏鄉運輸成本勢必持續居高不下。

交通部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五規定,規範經營第四十四條之二所定市區「汽車客運」之偏遠路線者,得以其行駛班車提供「貨運服務」;唯其營業範圍、收費基準、得載貨之空間及應遵守事項,仍應依公路主管機關按實際需要規畫公告辦理,以善用多元資源及模式,完善偏鄉客、貨運輸。

這是遲來的偏鄉移動正義。偏鄉因地理距離、人口屬性與產業條件,交通法規要有更大彈性,才能因地制宜。事實上,日本政府早在二○一五年左右,就察覺汽車運輸業架構不能解決偏鄉運輸問題,啓動一項有趣的社會設計—讓偏鄉公車變身宅急便,利用區域公車空間,同時載人載貨,有效解決偏鄉老人淍零、客源流失問題,也降低政府對偏鄉公車業者營運虧損補貼。

具體案例是九州宮崎縣中部西都市東米良地區與西米良村,由經營宮崎縣巴士的宮崎交通與大和運輸合作,把客運與貨運服務二合一,將宮崎交通巴士中間部分改裝成載貨空間。在地方政府端行政流程則是藉設立「地方協議會」此中立角色,來向地方主管機構提出「客貨共載」申請,在符合「特定範圍」與「特定路線」前提下,由地方公路主管機構以特許經營型式,突破既有法規的僵固與限制。此因地制宜調適,也帶動日本高齡化社會許多地方創生新契機。

雖然交通部修法方向有迴應偏鄉民衆需求,唯修法架構仍只限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四條之二的社會團體或個人資格市區汽車客運業,但不開放給已在偏鄉從事客運業的交通業者兼營貨運業務,這是美中不足地方。建議交通部下階段可大膽挑戰法源框架,整合偏鄉的客貨二大業別疆界,讓日本宮崎縣的「客貨共載」故事可遍地開花,發生在臺灣每個需要運送的偏鄉角落。

(作者爲逢甲大學公共事務與社會創新所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