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脈輪性侵5女 心靈狼師判6年
吳姓男子前年以舉辦「金錢能量工作坊」名義,在LINE羣組吸收學員,前往摩鐵「開脈輪」,誘騙5名女學員爲他口交或加以性侵,一審將他判刑6年,高院審理時,他辯稱罹患情感性精神方面疾病,要求免刑,合議庭昨依利用權勢性交及猥褻罪仍判刑6年。全案可上訴。
35歲的吳男,2016年11月13日晚間以舉辦「金錢能量工作坊」名義,召集男女學員到新北市中和區的汽車旅館開課,除唱歌跳舞外,還免費供應調酒供學員飲用,與學員一同唱歌跳舞,再進行敲鉢、佈陣儀式取得女學員的信任。
隔天凌晨,吳男假藉爲女學員進行開脈輪、沐浴進化、增進能量等儀式,命令她到房間內另一獨立臥房,指示她褪去內褲外的全身衣物,要求她進行冥想感受宇宙能量,趁機性侵得逞。
吳食髓知味,又向另名女學員佯稱可以用蠟油「開脈輪」,拿蠟油塗抹她的私處加以猥褻,摩鐵的活動結束後,他又在另一家旅館辦理僅限女性參加的「金錢能量滿月」活動,分別對其他3名女學員輪流指侵。
新北地院將他判刑6年,吳提上訴辯稱自己患有精神方面疾病,要求法官判他免刑,但高院不採信他的辯詞,認爲他利用被害人困惑無知的心理狀態加以猥褻及性交、罪行明確,審酌醫院精神鑑定報告,以及迄今未能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形,判他6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