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冷氣、洗澡都算錢?衛福部修法禁止保母「巧立名目」收費

▲開冷氣、洗澡都算錢?衛福部修法禁止保母「巧立名目收費!(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現今多數雙薪家庭父母都會選擇將孩子託給保母,但有地方政府發現,有些保母會隨意增加名目收費,如冷氣、洗澡等。對此,衛福部近日修正居家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保母收費不得「巧立名目」,若屆期未改善,則可處6千到3萬元罰鍰。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祝健芳指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規定,各地方政府可透過家長專家開會,制定各區托育費用的收費標準和名目,其他則可自由決定是否有副食品費、托育時間延長費用和額外獎金等,但各地方政府發現,有些保母會另外收取洗澡費、冷氣費,增加托育費用,而家長會因爲孩子多半不敢反應和檢舉。

祝健芳進一步說明,各地方政府在實施上,遇到不少收託人數、收費等問題,且在實際查覈時發現,因爲法規文字不夠明確,有不少爭議產生,家長也因爲孩子還是必須託付給保母,而不好直接反應,所以此次衛福部也將修法增加「巧立名目」四個字,希望能減少爭議。

▲此次修法也新增計算保母的收託人數,不收費的也計算在內。(圖/達志示意圖

除了明確規定「巧立名目」之外,此次修法也新增計算保母的收託人數,不收費的兒童也必須計算在內。祝健芳解釋,現行規定是日託最多4人,全日或夜間最多2人,此外也包括保母自身6歲以下子女、受監護三親等內,但各地方政府反應,有時保母也會免費短時間幫忙照顧鄰居和親戚小孩,也引起爭議,所以纔會規定未收費的兒童也要計算在內。

祝健芳提醒,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除了有保母技術士證幼保護理相關高中以上學校學程畢業外,一般人必須受訓且須取得「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才能當保母,目前國內已有大概2萬5千多名保母有取得「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書」。

祝健芳強調,修法是爲了避免不當收費,家長未來也可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檢局若保母屆期仍不改善,則可處6千到3萬元,若情節重大或處罰3次仍不改善,則可廢止保母登記。另外,修法也增訂罰則,若保母恢復托育服務,必須合法申請所有流程並且取得發證單位同意,纔可繼續收託,違者可處6千到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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