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虐死案/保母姊妹凌虐細節曝光

臺北地檢署偵辦保母劉彩萱與劉若琳(左)虐童案,昨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起訴劉氏姊妹。本報資料照片

檢方查出,劉彩萱托育剴剴後,在住居所以繩索、布條捆綁剴剴四肢、頭部,對摺捆綁其身體部位,並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其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他綁附在椅腳邊,另將遭捆綁的剴剴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

劉若琳則於劉彩萱洗澡或外出時,協助捆綁或看管監督剴剴,若矇眼口罩脫落時,將口罩拉上,以矇住雙眼,若見到剴剴掙扎嘗試掙脫逃離時,仍將剴剴捆綁固定好塞回水桶內。

此外,劉彩萱、劉若琳長時間處罰剴剴雙腳擡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另命剴剴裸體罰站於陽臺、屋內等角落、罰站至睡着。若剴剴不從,劉彩萱即以腳踹、毆打,並以眼神怒視、斥喝及辱罵三字經,致剴剴害怕畏懼不停顫抖。

檢方調查,劉彩萱、劉若琳未帶剴剴就醫治療,還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每日盛裝約半個紙杯的內容物,且未加熱、不新鮮、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物餵食剴剴。兩人不願幫剴剴穿衣服,讓剴剴長期裸體,導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手法兇殘惡劣。

檢方偵查期間,劉彩萱坦承犯行、劉若琳坦承部分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起訴劉氏姊妹,並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劉彩萱、劉若琳均爲兒福聯盟待出養兒童保母名冊所列,接受兒盟委託照顧嬰幼兒,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專業保母,覈定登記在臺北市文山區住居所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