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離異3年內不得京內購房”明確被廢止

昨天,有消息稱:北京“離異三年內不得京內購房”的限購政策被廢止。

有相關媒體詢問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住建委回覆媒體稱:消息屬實。

在北京住建委網站,《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確實已經處於失效狀態了。

這意味着,今後離婚後購房不再受離婚年限限制,只要滿足限購條件即可買房。

“離婚3年內不得京內買房”這個政策出臺於21年8月5日,當時北京樓市正處於火熱階段。

當時由於需求釋放、“學區房”、違規資金流入等因素的疊加影響,北京市二手房成交過熱,價格上漲。

在這種背景下,住建委出臺該項限購政策,明確規定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目的是爲了遏制部分購房者用“假離婚”的方式來逃避購房限制進行房產投資。

如今回看,這項限購政策確實是有效的,通過“假離婚”進行購房投資,這種方式不再可行,還在某種程度上維穩了北京市民政局婚姻數據。

當然,也同樣誤傷了一部分剛需購房者。

如今時過境遷,未了買房投資而離婚的時代早已成爲過去式,又有多少人會爲了買房而離婚呢?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是,這樣的政策放寬,又能帶來多少真正踏入樓市的剛需購房者呢?

前段時間房地產圈一直在傳,一線城市要放鬆部分區域的限購政策,小易自然也對此密切關注。

盼星星盼月亮,但最終等來的只是“取消離婚買房限制”,這和小易的預期有着不小的差距啊。

同時,據業內人士稱,北京也優化了購房資格認定標準,將公積金繳存記錄納入購房資格認定,即社保、公積金、個稅,三者組合認定,合併滿60個月即可(認定最多3個月斷繳可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