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想飛…進口零件組裝直升機無照飛行 他和技師更一審仍判緩刑
南投地檢署在2020年間,會同警方和民航局,在臺中市外埔區倉庫查獲一架R22直升機。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南投縣廖姓、臺中市陳姓商人與陳姓技師,涉違法駕駛、維修R22Beta直升機,2021年被南投檢方起訴,二審原判三人9月至2年不等徒刑,獲緩刑,最高法院去年發回,認爲審理有妨礙被告防禦權、主文記載與事實理由載敘不合等違法,更一審今撤銷改判,仍判三人9月至2年不等徒刑,都獲得緩刑,刑度與公益捐都與前審判決相同。
更一審今宣判,廖姓商人部分,涉犯兩罪,應執行刑11月(可易科)、緩刑3年、公益捐100萬元,陳姓商人部分,犯行部分,各判刑3月,應執行刑2年(可易科)、緩刑4年、公益捐80萬元,陳姓技師部分,兩次犯行,各判刑5月,應執行刑9月(可易科)、緩刑3年、公益捐30萬元,可上訴。
此案在二審時認定,廖姓商人部分,刑度維持11月、緩刑4年,公益捐100萬元,陳姓商人則是認定有81次的違法飛行,改判2年徒刑、緩刑4年、公益捐80萬元,都可易科罰金,另外陳姓技師部分,刑度減爲9月,緩刑3年、公益捐30萬元。
此案上訴後,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此案廖姓商人、陳姓技師在二審時被認定犯下2罪、陳姓商人81罪,但陳在一審時僅被認定是1罪,不過二審援一審認的接續犯犯罪事實詢問,在科刑辯論後,才籠統改刮諭知廖、陳兩名商人可能變更爲數罪併罰,此種告知方式,徒具形式,實不具任何意義,妨礙被告防禦權行駛,程序違法。
另外,二審判決還有事實記載與理由說明不相適合的違誤,因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臺中高分院更一審。
南投地檢署在2020年間接獲民衆檢舉、民航局通報,南投縣民間鄉上空有直升機飛行,同年10月23日在名間鄉一處隱密倉庫內,發現Robison R22 Beta Ⅱ型2人座直升機,以及仍在組裝中的法國SA341G型5人座直升機,還有部分直升機座艙、外殼、零件等物。
檢警追查,綽號「廖董」的廖男,沒有駕駛直升機的檢定證,也無體格檢查的及格證,但因喜歡駕駛直升機,先在2013年2月14日,買入一架R22直升機,2019年11月又以零組件名義,進口美國進口ROBINSON R22 BETA二代直升機,都無適航證明,直升機的組裝、維修,都交由廖公司聘請陳姓技師負責。
檢警也發現,臺中市另名陳姓商人,也在2019年8月29日時,從臺中外埔駕駛直升機到「廖董」住處,由陳姓技師維修飛機,2020年2月才飛回臺中,同年10月也扣到直升機,陳姓商人則辯稱,直升機是以600萬元的價格,向廖購買。
廖姓臺商倉庫內還有R22直升機機艙等零件。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南投地檢署在2020年間,會同警方和民航局,在臺中市外埔區倉庫查獲一架R22直升機。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南投地檢署在2020年間,會同警方和民航局,在臺中市外埔區倉庫查獲一架R22直升機。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南投地檢署在2020年間,在南投名間廖姓臺商倉庫內查扣一架R22直升機。圖/南投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