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甘心!員警處理國道事故致死改以「因公殉職」撫卹

交通警察努力維護交通順暢,守護民衆的安全。(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經常發生國道警察執勤時慘遭撞死的意外,引起社會觀注,又政府對警察因公殉職的規定過於嚴苛迭生爭議。因此,內政部及銓敘部2日公佈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放寬警察因公殉職的定義,只要是執行規定勤務,處理對其生命高度危險的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就可符合「殉職」規定,獲得較優的撫卹金

現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所稱「殉職者」的定義有二,第一,執行搶救災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第二,執行前條各款所定勤務之一,遭遇危難事故,奮不顧身,以致死亡;此外,現行法規對「因公死亡」與「因公殉職」的規定也有所不同,「因公殉職」撫卹金最高可達2000萬元,而「因公死亡」則只有1400萬元。

近年發生多起警消「因公死亡」,或「因公殉職」的爭議。對此,內政部前部長葉俊榮指示研修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寬警察因公撫卹條件,未來包括員警處理國道事故、隧道事故等案件致死,都可以「因公殉職」撫卹;另外,若在修正施行之前,符合規定各款情形,而其撫卹尚未經審定者,即可以適用修正後的新規定。

其他人也看了

屠殺》葛特曼抵臺開記者會 吳祥輝:10月是「很棒的月份」「屠殺」作者開記者會 柯文哲苦笑:有沒有拒絕被採訪的權利?器官移植爭議又起 「屠殺」作者葛特曼:柯文哲是騙子遭《屠殺》作者批騙子 柯文哲6點聲明「強烈抗議」葛特曼再咬柯文哲:仲介人、推銷員傳授葉克膜技術 柯文哲要求葛特曼24小時內道歉:不解釋清楚就告他葛特曼再槓柯文哲 陳時中下令:各醫院年底前完成清查器官移植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