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上路倒數 病人回歸社區、強制住院改變大

修正後的精神衛生法將在12月14日上路,其中關於嚴重病人強制住院新制預計在明年下半年上路。新北地方法院舉辦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模擬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修正後的「精神衛生法」上路倒數,修正條文比例高達9成,重點包含促使精神病人復歸社區、建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強制住院改爲法官保留等。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鬆德院區院長黃名琪表示,醫院幾年前就已經開始準備,整體而言,強制住院跟患者回歸社區改變最大。

黃名琪表示,鬆德院區建立社區復歸地圖的「臺北模式」,除了原有的緊急醫療跟精神科居家治療外,推出精神科病人出院後急性後期照護,也打造(疑似)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劃,當社區網路中發現個案後會轉介個管師及醫師評估,並有後續追蹤訪視、醫療介入等。

另外,針對合併精神疾病的遊民,提供整合性精神醫療,包含棲宿街頭出現干擾行爲的遊民及收容所內遊民,也讓部分民衆脫離遊民身分。黃名琪說,相關準備幾年前已經啓動,在迴歸社區部分,全國的心理衛生中心也是重點,民衆可以在心衛中心獲得初步評估。根據衛福部統計,全臺共有52處據點,明年目標達到71處。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鬆德院區社區精神科主任陳柏妤指出,精神衛生法修正將在12月14日上路,但是攸關「強制社區治療及強制住院治療」的第五章預計要等到明年下半年纔會適用,因此這部分會沿用現行的舊制。

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現行做法病人不願意下,經2名精神科醫師評估,並向審查會申請強制住院,一次60天、沒有次數上限。陳柏妤說,新法上路後,強制就醫同樣是由2名精神科醫師提申請,但改爲向法院申請,並且會由法官、具醫師身分的參審員,和病人權益代表組成合議庭,由過半意見決定;並且針對強制住院的延長次數有限制。

陳柏妤表示,以前衛福部審查會的判決屬於行政命令,新制的判決法律位階提高。目前醫院會跟衛福部合作做醫師教育訓練認定資格,病權代表也會辦理教育訓練。然而,隔行如隔山,法官雖然願意瞭解精神病患者狀況,但對於生病過程如何、如何對病人才是周全做法還需要更多認識,大家都在持續溝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