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金條例下週二讀 北市府態度超硬:有錢也不會發!
▲敬老金自治條例出委員會,下週三進大會二讀。(圖/記者楊亞璇攝)
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12日審議「臺北市重陽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發放對象資格是否應排富,成爲討論焦點,在所有議員不同意見交鋒下,最終決議按「普發」版本通過,並保留議員大會發言權,預計下週三進入二讀。對此,社會局長陳雪慧表示,即便籌到錢也不會發敬老金。
針對第九條所需經費,有議員要求明訂財源,召集人王浩上週拋出彩金盈餘的想法。不過,陳雪慧解釋,目前彩金盈餘不到8億,中央每年撥10億分配款,今年支出15億,每年都在透支,且根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有名列彩券盈餘應用範圍,財源不穩定、逐年降低,且於法不合。
民進黨議員樑文傑認爲,應先決定第三條發放對象,再來討論財源,此外,育兒津貼條例明訂「社會局年度相關預算支應」,如果育兒津貼這樣寫,中央也沒意見,那敬老金條例也能這樣寫。
法務局長袁秀慧說,柯市長認爲願意爲他的政策負全責,所以編在公務預算,自治條例是議員所提,是否有空間挪出預算是遲疑的,「條例發動主體不一樣」。
▲敬老金出委員會,下週三進大會二讀。(圖/記者楊亞璇攝)
針對發放對象資格,國民黨團草案明定「敬老禮金髮給對象爲設籍本市至重陽節當日已達三個月以上,且於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長者或年滿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族長者。」
親民黨議員黃珊珊、民進黨議員周威佑提案主張新增「前項發給對象,市政府得訂定辦法,限制一定資產以上長者之領取資格」,國民黨議員汪志冰、李傅中武則認爲,給市府彈性,又會回到現況,一點意義都沒有,兩派意見仍未有共識。
樑文傑還酸說,柯文哲第一年沒發之後就後悔,被許立民騙了,做一大堆政策要贖罪,他想發但面子掛不着,硬逼他發就解套了,反而是幫他的忙,如果讓他自己去訂,他還是要排富,就自己負責。簡舒培強調,「這是政治議題」,相信其實也針對議題有很多意見,不管排富不排富都有個理由,建議委員會不決議兩個提案,讓兩個議案一起送大會。秦慧珠堅定表示,送一個案送兩個案,意思是一樣的,立場一致的幾位同仁要求議決。議員各自表述意見後,王浩認爲此案已經討論多時,最終決議,草案第三條、第九條照原版通過,「這不是法律問題,這是政治問題」,並保留黃珊珊、周威佑、簡舒培大會發言權,過程未動用表決。▲社會局長陳雪慧。(圖/記者楊亞璇攝)
陳雪慧會後受訪表示,對於法規委員會所通過的版本「蠻遺憾」,強調仍會投注在建置老人福利系統,柯文哲也說會恢復優先做65至70歲老人健保補助,「即便我籌到了錢,坦白說我也不會發重陽禮金」,他們有三、四種因應方案,釋憲或覆議都是考量之一,社會局會再跟府方討論,下週三大會提出因應方式。
陳雪慧表示,敬老金預算大約10億,對於65至70歲健保補助,已經算出來明年要多花10億元,財源是公務預算,「市長他其實是想說,就算公務預算擠得出來錢,會把錢會用在這裡,不會拿去發重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