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精進碳費制度 擴大減排成效
企業生產過程的溫室氣體排放愈來愈多,使得地球暖化、氣候異常情形日益嚴重。 聯合報系資料照
企業生產過程的溫室氣體排放愈來愈多,使得地球暖化、氣候異常情形日益嚴重,造成環境的巨大損害;但這些損害卻讓全球民衆承擔,進而影響下一代的生存空間。隨着承諾淨零排放的國家愈來愈多,臺灣也不例外,各國透過碳定價制度,明確地讓企業排碳要支付代價,亦即將上述的環境損害,透過定價機制成爲企業的成本,如此企業纔有誘因減少碳排放,讓環境能夠永續發展。
最近環境部決定碳費一般費率爲每噸300元,優惠方案A、B每噸分別爲50、100元,預計以2025年碳盤查量爲基準,2026年正式收費。臺灣收費對象爲年排放量2.5萬噸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推估收費對象約500廠家、排放量約155百萬噸,約佔全國54%。上述業者須於2025年6月前提出自主減量計劃,方可適用優惠費率。自主減量計劃A方案爲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要求一般行業至2030年削減42%(鋼鐵業25.2%、水泥業22.3%)排放量。B方案以達成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爲前提所訂定的目標,削減23%排放量。
針對有提自主減量計劃、且屬於高碳泄漏風險行業的業者,一開始碳費還會打兩折,意即碳費額度再乘上0.2,未來會調整到0.4及0.6;至於適用行業,環境部規劃依國際評估方式於2025年上半年發佈認定標準。環境部估計業者自主減量計劃會採用優惠費率B的可行性高,預估2026年起每年約可徵收60億元。
根據環境部分析鄰近國家的碳定價機制,在換算成新臺幣後,2021年日本碳價爲每噸64.7元,其過渡調整機制針對特定用途之貨品給予免稅或退稅。2021年韓國碳價爲每噸439.1元,而高碳泄漏風險行業可享有100%免費配額。新加坡2019年起徵碳價爲每噸116.5元,2024年上調至約582.5元,其針對高碳泄漏風險行業給予部分免稅配額,因此實質碳價落在每噸139.8至233元區間。
由環境部上述計算,臺灣碳費起徵價格爲每噸300元,產業界認爲此費率相對於亞洲各國較高(實質徵收費率)。此種說法並不正確,臺灣碳費制度還是有優惠費率、高碳泄漏風險行業初期碳費打兩折的優待,根據環境部預估2026年起每年約可徵收60億元,而首波收費對象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約155百萬公噸,初步估計臺灣平均實質徵收費率爲每噸38.7元,反而有可能低於新加坡等國。
同時,環境部上述的計算是用2021年的資料,但臺灣是2026年纔開始課徵,因此宜使用上述各國2026年的碳價做爲比較基準,以新加坡爲例,2026年每噸碳價預計提高到1,048.5元。再者,日本的碳價訂的比較低的原因,主要是若再加上對石化燃料的附加稅,則碳價遠遠高於上述64.7元。
綜合而言,上述實施碳定價制度的國家,截至去年看來減碳效果都不明顯,主要原因是實質徵收的碳價過低,因此新加坡纔會決定逐步上調,2024年將碳價提高400%、2026年再提高80%,2030年則計劃增加到每噸新臺幣1,165至1,864元。就臺灣來說,即使一般費率300元,因每廠區收費碳排放有2.5萬噸的扣抵,有許多企業只會進行比較容易、低成本的減碳投資,而不提自主減量計劃。臺灣的碳費只是起步,有可能是「排碳有價、成效有限」,因此,我們建議未來碳費定價額度與實施時間的路徑,能夠參考新加坡之明確、逐步大幅提高碳價的作法。
同時,對於高碳泄漏風險行業碳費打折的調整與取消,也要有明確的實施時間(落日條款)。另外,對於享受優惠碳費的業者,環境部要設立嚴謹的稽查制度,對於未達成減碳目標者,要有處罰機制。最後,建議將收費對象2.5萬噸的門檻,能夠在一段時間之後往下降,加大臺灣減少碳排放的實際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