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不理凍漲電價決議 賴士葆:修法立院要凍就凍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會昨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所提出的電價凍漲案,經濟部以電業法第49條,依法執行業務爲由,僅尊重立院決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喊修電業法第49條,立法院要凍漲就凍漲,並轟經濟部霸道。

針對經濟部不予執行立院決議,賴士葆表示,經濟部霸道,等於不甩立法院的決議,立法院是最高國會殿堂,是民意最高機構,通過決議後,怎麼可以不管,推給「電業法」。

賴士葆說,去年9月,仍是選舉期間,電價審議委員會凍漲,委員會可以決定凍漲,立法院不可以決定凍漲?這是哪門子的標準?

賴士葆強調,如果對立法院的決議是這種態度的話,應該會有更進一步,對行政部門施壓的做法。若真要解決,那就修法,修電業法第49條,如果立法院要凍漲就凍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