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檢辯攻防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5日在臺北地院第2次羈押庭遭裁定羈押禁見。圖/中央社

【臺灣醒報記者呂翔禾臺北報導】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仍難逃羈押禁見命運!柯文哲5日傍晚坐囚車,由地檢署送臺北看守所收押。他因京華城案遭檢方聲請羈押,但經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後,高院撤銷原裁定,5日北院再開羈押庭,最終檢辯2個多小時激戰候,在5點5分北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守候在外的「小草」支持者們羣情激憤。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已表示將提抗告。

律師餘韋德分析,柯文哲如今遭到羈押的理由可能有三,一、柯文哲涉嫌重大;二、他有串供、滅證的可能;三、仍有其他證人未到案說明。但柯文哲陣營仍可在10天內向高院抗告,屆時將會有3位輪值法官審理,最終可能駁回抗告,也可能發回更裁。

檢辯兩小時攻防

據悉,檢方抗告後卷證資料比原先聲押時還多,法官將先開庭處理程序事項,包括卷證資料如何呈現等,待程序事項處理完成後,再接續正式開聲押庭,此次由法官呂政燁負責審查,但最終似乎各方達成協議,檢方同意不採用新事證作爲裁定是否羈押柯文哲的依據。

此次羈押庭,檢方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上場,而柯文哲的律師團則是鄭深元、陸正義,以及新增的蕭奕弘律師。庭訊自2點半進行到4點半結束,法官將所有人請出,並撰寫裁判書。隨後裁定柯文哲遭到羈押禁見,他隨後也從第15法庭被帶出,帶往候審室,稍晚則被帶往臺北看守所。

證人有不利柯說法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延燒,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並聲押禁見,柯原獲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但檢方抗告成功,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柯「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臺北地方法院定5日上午9點半閱卷,下午2點召開羈押庭。

高院4日發回更裁的判決主張,「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爲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前民衆黨秘書長謝立功分析,檢方近日積極約談市府主秘邵琇珮、借提前副市長彭振聲,訊問民衆黨財務長李文宗,這些人爲求脫罪,應該有柯文哲介入此案的說法,纔會發回北院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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