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涉貪污重罪 柯文哲遭聲押禁見

柯文哲遭檢察官聲請羈押。(杜宜諳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於臺北市長任內期間捲入京華城弊案,柯被臺北地檢署檢察官當庭逮補,因認程序有問題聲請提審。臺北地院今(31)日召開提審庭,裁定聲請駁回,柯並解返北檢。北檢改定下午3時10分繼續偵訊,訊後依貪污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30日一早兵分7路分別前往柯位於臺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臺玻大樓的民衆黨黨部內的柯文哲辦公室、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住處等地搜索,傳喚柯文哲、彭振聲2名被告、及包括柯妻陳佩琪、彭妻謝夏喬2名證人。昨晚請回陳及謝,31日清晨向法院聲押禁見彭。

柯文哲移送北檢覆訊後,過十分鐘即因認爲逮捕程序有問題,馬上委由律師鄭深元向法院聲請提審。北院今上午10時20分召開提審庭,約11時結束。

柯文哲在提審庭最後表示,從昨天早上7時許開始搜索,中午1時許開始在廉政署訊問,問到凌晨2時許,問了一整天,還拿不相關的問題來問,檢察官沒有考量當事人的個人狀況、時間,這個制度和做法是不對的。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