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平臺上的第三方商戶,開發票難於上青天?
今年6月,京東搶先發布國內第一張電子發票,成爲“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然而,電子發票尚未最終完善,在傳統紙質發票上,京東這家B2C商城中的“領頭羊”,卻因其POP開放平臺上的第三方商戶而陷入了一場發票風波。
一張遲到一個半月的發票
一道“你可以忍受情侶遲到多久”的經典心理測試題讓不少人津津樂道,而如果對方遲到了一個半月,你會作何反應?——消費者在京東平臺購物一個半月後,發票竟然還沒到手,這張遲到許久的發票讓一向好脾氣的小優感到忍無可忍。
今年9月10日,因公需要,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的白領小優在京東平臺和1號商城的同一家第三方商戶處購買了火龍果作爲公司員工福利(兩單金額不同)。該商戶也在其官方頁面上明確表明“發票會在購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寄出”。而近一個半月過去後,依舊沒有收到發票的小優試圖聯繫該店鋪客服,竟然發現後臺中的該商戶“在線客服”按鈕處一直是離線狀態,無法取得聯繫。在溝通未果後,小優只能向京東和1號商城兩大平臺客服求助。與1號商城的客服溝通比較通暢,商戶於數日之後將發票送達給小優。但與京東客服的溝通卻頗爲波折。
在取得聯繫後,京東客服表示將在系統內部進行查詢,請小優“稍候”。但滿十分鐘後,客服依舊沒有答覆,對話系統自動斷開。之後繼續登錄,又要面對一位新的客服人員,對方還會重複此前的口徑,讓小優繼續等待到系統再一次自動斷開爲止。在如此循環往復多次後,小優向客服憤怒地表示將向稅務部門進行舉報投訴。隨後,京東方面派人致電小優進行解決。最後在客服部門多次的溝通與協調下,發票於10月22日送至小優手中。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發票遲遲沒有送達?這位店家的解釋是,因爲商戶將1號商城的發票寄出去後,忘記把京東平臺上出售的那一單的發票寄給小優,誤認爲把所有發票都寄了出去,所以導致發票遲到了近一個月。
醉翁之意不在“票”
對此,京東方面作出迴應,表示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並將盡力配合消費者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微博平臺中搜索“投訴 京東 發票”搜索結果竟有9889條之多,有消費者戲稱京東POP平臺上的第三方商戶“開票難,難於上青天”,這讓不少因公購物需要報銷的消費者頭疼不已。京東鑽石會員“金牌炒飯”表示,“(購物)10次就有9次不開發票,辦公用品難道我自己貼錢?”。
同樣深受“發票難”之苦的還有北京網友朝暮暉,“京東第三方買東西都不提供發票,打到京東客服,客服說這個事情他們也沒有辦法,只能用戶跟第三方協調。”
更有京東內部員工向本站科技透露,因京東第三方商戶經常出現拖延和拒開發票等現象,因此連京東行政部在自家網站上進行辦公用品採購時,也不願選擇第三方商戶。
在第三方商戶開具發票如此之難的背後,暗藏着哪些利益動因?有財務人士指出,商戶不願開發票,或與“稅”字有關。
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徵收稅款的重要依據。企業不開具發票,是偷稅漏稅最簡單直接的方式。而若不開發票,京東第三方商戶從中可以偷漏多少稅款?以香水爲例。在我國,香水需繳納稅率爲30%的消費稅。根據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每出售一瓶價格約700元的香奈兒COCO香水50ml,商家需繳納240元的消費稅,而如果商戶不開具發票,則這240元的稅款將白白流失。
對於普通消費者,商戶拒開發票,在遭遇到商品質量問題時,將面臨“無據可循”的尷尬境地,維權,將成爲漫漫長路。
京東平臺能否獨善其身?
有相關法律界人士指出,儘管出現問題的並非京東商城自身,而是其POP平臺上的第三方商戶,但京東方面作爲整個平臺的運營者,有義務、有責任對入駐其平臺的商戶進行資質審覈和必要的監督、監管。微博網友“王者歸來-民族品牌”指出,京東第三方商戶屢屢出現拒不開發票的現象,對京東自身的品牌也造成很大影響,京東POP平臺在管理上確實存在問題,不能讓POP平臺淪爲第三方商戶偷稅漏稅的溫牀。
在新浪視頻上一則名爲“京東上找第三方購物,選擇開發票變成不開!”的視頻裡,、消費者在一家京東第三方商戶購物,下單後明明選擇了“開具發票”,但是到訂單詳情裡再去查詢,就變成了“不開具發票”。上傳該視頻的網友直言,“京東系統偷樑換柱,是否涉嫌協助第三方賣家偷稅漏稅?”
據京東發佈的商家入駐資質顯示,入駐京東POP平臺的商戶須爲在國稅、地稅部門正式登記的企業法人,且公司註冊資金50萬及50萬以上人民幣。淘寶個人網店尚且涉及到社會弱勢羣體創業,徵稅與否還需仔細權衡,而入駐京東的第三方商戶於情、於理、於法都絕不應偷稅漏稅、拒開或遲開發票。
反觀電子發票,至今已推出4個月,至今仍未在各大電商之中廣泛普及,而電子發票無法報銷等技術瓶頸也沒能得到最終解決。電子發票的進展遲緩也給部分商戶有了可乘之機。有業內人士指出,電子發票的完善和推廣或許是從根本上解決第三方商戶“開發票難”問題的一劑良藥。
借用一位網民的微博留言結束本文:“很多人都認爲網店偷稅無所謂,但既然(店家)敢偷稅漏稅,他就敢賣假貨、賣翻版、賣水貨,爲此買單的到頭來還不是消費者自己?”(文/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