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納入自經區 管中閔:金管會已同意

管中閔指出,金管會已同意讓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25日表示,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構想,已獲金管會同意,不過相關細節仍要和金管會持續溝通、討論。

管中閔指出,我國金融商品多元性不足,但在金融業納入自經區後,可望創造大量需求,刺激推出多樣化產品,使金融機構產品開發能力獲得提升,吸引人才資金迴流。

管中閔解釋,符合金融業條件的機構,包括銀行券商投信投顧,可提供的金融商品涵蓋受到限制的結構型商品、聯結陸股境內外衍生性商品、公開募集的避險基金等。

管中閔說,上述金融商品可透過離境證券業務(OSU)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等管道,作爲銷售通路,且皆以外幣交易,不涉及新臺幣兌換。

自經區已公佈的產業範圍有國際醫療智慧運籌、產業合作農業加值等4項,但管中閔強調,納入自經區的產業類型,不會只限於上述4類,只要是有助創造產值、擴大經濟效益的產業,都可能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