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疫苗猝死能不能理賠? 業者提醒7大除外條款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施打第3天,全臺傳出13起猝死案例,民衆紛紛關切投保疫苗險是否可獲得理賠,目前市面上有兆豐保險、富邦產險、安達產險、和泰產險推出「疫苗險」,業者提醒,每家疫苗險有除外不理賠事項和應注意事項,保戶要多加留意保障內容。
以兆豐保險來說,被保險人如果因以下原因身故,「不負給付保險金」。
第一、故意行爲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第二、犯罪行爲。
第四、被保險人或其家屬不配合治療、不執行醫囑、擅自使用藥物而造成的不良後果。
第五、在知情情況下使用過期、變質、質量不合格的疫苗或使用 未經衛生主管機關批准的疫苗。
第六、被保險人未遵從醫囑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第七、被保險人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
兆豐保險也強調,「疫苗險」有其投保門檻限制;首先,投保年齡需15歲到75歲,其次,消費者完成投保後,被保險人於國內接受衛生主管機關批准合格的疫苗接種後發生之保險事故,始在保險範圍,但如果在國外接受疫苗接種或接受非衛生主管機關批准合格的疫苗接種,就不在保險範圍。
臺灣《保險法》權威、北宇管顧公司總經理劉北元呼籲民衆,投保「疫苗險」前務必留意保險需知,包括到底要賠什麼、怎麼賠?綜觀市面上疫苗險商品的設計都不盡然相同,但住院醫療費用給付、住院慰問金還有出院慰問金,還有喪葬費用的給付都有,但民衆要去注意細節,切勿一昧跟風;另外,出現不良反易要符合保單所規定,不能一有不舒服就將責任歸給疫苗險;最後,一定要接種前就完成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