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霸凌準則 地方:人力不足
「新的霸凌準則可解決老師對學生霸凌問題,但地方人力並不夠!」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主辦的公聽會上,臺北市政府代表指出,新的《校園霸凌防治準則》把師對生案件拉到教師會處理、新增調和機制很好,但調查人才庫地方需要更多支持。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提醒,新準則需要新增權力不對等的霸凌要件。
師對生分開處理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陳冠廷、李柏毅、張雅琳、陳培瑜與吳沛億等人19日於立法院舉行「校園霸凌防治準則修正」公聽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股長陳麗雯指出,教育部修正《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將高中以下學校師對生案件,擬改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規範很好,值得肯定。
陳麗雯另表示,新準則還設立「調和機制」,讓學校不要成爲法律場所,而是引入更多輔導機制以緩解衝突,但新設立「調查人才庫」方面,雖然統一由中央培訓,但各縣市承辦對於準則恐有認知差異,若霸凌不成立,家長要向地方教育局申訴的話,後續機制並不清楚,需要更多人力與經費。
過度重視霸凌調查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督學黃瓊慧也說,嘉義偏鄉若要處理家長霸凌的再申訴,恐需要更多人力與教育的支援。中山大學教授陳利銘也說,大家要思考校園霸凌是教育問題還是司法問題?雖然新準則有試圖引入輔導機制,但多數仍注重在霸凌調查,以學校來說,單一案件調查花費10萬、耗時半年,只爲了是否霸凌的結論,實在不符效益。
另外,陳利銘也說,若在校外發生霸凌事件,是否由學校處理?若是補習班或課後輔導班出現霸凌怎麼辦?而人才庫方面,需要上完整5天的課程,在課程中會給霸凌的定義:「意圖傷害」、「反覆發生」與「權利不對等」,但實務狀況往往更復雜,應該要用案例辨識進行訓練,而非注重調查程序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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