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拍板!臺灣觀光學院正式停辦 9/1走入歷史
▲臺灣觀光學院9/1起正式停辦。(圖/取自臺灣觀光學院臉書)
位在花蓮縣壽豐鄉的臺灣觀光學院因受少子女化影響,營運及財務狀況惡化,去年年底申請110學年度全面停招,董事會也傾向今年8月底停辦。教育部今(5日)證實,該校停辦計劃於5月24日私立學校諮詢會及6月1日技專校院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會審議通過,預計110年9月1日起停辦,臺灣觀光學院將正式走入歷史。
臺灣觀光學院停辦計劃於今年4月15日報教育部,教育部將計劃提送技專校院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會及私立學校諮詢會審議,停辦計劃在5月下旬透過委員同意。教育部說明,經研商後,停辦審議會審議通過,考量臺灣觀光學院爲協助應屆畢業生補齊應有之學分,於暑假期間開辦暑修課程,因此預計自110年9月1日起停辦。
校方統計,目前校內專任教師計2名,專案教師計7名;職員計17名,學生扣除畢業生後約爲108名。教育部表示,將會召開學生說明會,屆時將會以學生實際需求給予安置與協助。至於學業及生活相關權益保障措施,教育部表示,在原校修習通過之學分可從寬抵免、畢業門檻依原校標準、未完成之論文或專題,由轉入校協助繼續完成、學雜費以原校標準收取爲原則、學生若有其他需協助事項,可由轉入校予以協助。
至於學生生活相關權益方面,教育部指出,包含符合就學貸款、減免學雜費、弱勢助學、獎助學金及工讀金申請資格者,均可由轉入校持續提供相關協助。若有住宿需求,轉入校可協助安排校內宿舍,如有增加住宿費用或交通費支出,所需經費亦得由本部轉型退場基金補助。
針對教職員,教育部指出,可利用大專校院高等教育人力躍升培訓及媒合平臺,轉介其他單位繼續服務,或依據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公教人員保險法或勞動基準法等規定,辦理資遣或退休。另學校將參考「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精神,按其服務工作年資發給資遣慰助金,最高發給六個月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