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押金就能“零團費”旅遊?其中隱患多
文化和旅遊部持續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並公佈了專項整治行動的兩批指導案例,其中包括河南省汝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法查處的一起“零團費”旅遊違法違規經營行爲。
汝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中隊長王志強介紹,經調查查明,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汝州支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爲回饋投保人員,於2019年4月以“表彰會”名義組織607名投保人員(或其親屬、朋友)赴港珠澳旅遊,共收取押金及費用13.78萬元,其中566人系“零團費”旅遊,共交押金12.14萬元;41人繳納相關費用1.64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我們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企業負責人張某處以3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汝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執法人員提醒廣大遊客,外出旅遊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不要輕信保險、售房、保健品等相關企業推出的包價旅遊;要警惕以購物(會員)、俱樂部、康養活動等名義的免費旅遊以及旅遊送禮品等行爲;要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仔細閱讀旅遊行程,明確行程中的交通、住宿、餐飲等服務,以及購物次數和自費項目等;要簽訂自願購物協議;繳費和購物時要求開具正規發票;在旅遊過程中發現旅行社出現未按合同履行服務的情況,要及時投訴舉報。
“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往往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一是旅遊產品的設計和各項服務不專業,甚至存在消費陷阱,影響遊客體驗;二是該類組織沒有依法交納質量保證金和投保責任險,也沒有在政府管理部門進行旅遊組織備案,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時遊客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和賠償;三是該類組織或個人沒有與遊客簽訂正式的旅遊合同,無法保障遊客合法權益,發生糾紛時遊客往往投訴無門。”河南省旅遊協會旅行社分會秘書長王文勝說。對此,他建議遊客出遊時要選擇證照齊全、信譽好的正規旅行社,並與其簽訂旅遊合同。
河南省中國旅行社集團總經理黃岩表示,整治旅遊市場秩序,涉及面廣、關聯度高,既是事關經濟發展的大事,也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爲,不僅嚴重影響了行業內正規旅行社的合法利益以及旅遊市場的良性發展,也損害了廣大遊客的合法權益。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在促進旅遊業高質量發展和規範旅遊市場經營秩序的同時,有效遏制了一些影響旅遊市場秩序的不良行爲,促進了旅遊市場的良性發展,切實保障了遊客的合法權益。“隨着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遊客出遊熱情高漲,旅遊業正處於加速復甦的關鍵時期,要堅決打好旅遊市場秩序整治這場攻堅戰,讓良性的旅遊市場環境在經濟增長中發揮更加重要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