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籲調降幼兒園師生比至1:12 教育部:地方政府可自行調降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23日)呼籲教育部修法降低幼兒園師生比,調降至1比12。教育部迴應表示,幼照法規定師生比1比15是「底標」,各地方政府如財政允許,樂見自行調降,同時也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將於公共化達一定比率時研議。
全教總指出,幼兒園師生比自民國70年至今仍維持1比15高比例,金門縣政府率先宣佈自110學年度起,公幼小班師生比從現行1比15降低至1比12,希望政府也能全面調降。
教育部表示,擴展公共化爲教育部施政主軸,有關降低生師比建議,會持續聽取各界意見,將於公共化達一定比率時研議。
教育部對此迴應,幼照法101年施行業明定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應增置一名教保服務人員,教育部多年來,每年補助地方政府增置人力約1,800人。另教育部自109學年度起,另外補助公立專設園284園,增置1,3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