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堅定不移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

本文轉自:江西日報

“在查辦鄒某案件過程中,我們發現商人李某行賄的問題,果斷對其採取留置措施,釋放了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強烈信號。”日前,在查處豐城市某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時,宜春市紀委監委對相關行賄人的問題深挖徹查,堅決不給“圍獵者”留有空間。

據調查,商人李某爲牟取不正當利益,刻意接近豐城市某領導幹部鄒某,並先後多次向其行賄,請求其幫忙承接工程。接受請託後,鄒某多次爲李某“站臺”打招呼,牟取鉅額利益。目前,兩人均被採取留置措施。

行賄不查,受賄不止。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強調,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大對行賄行爲懲治力度,營造和弘揚崇尚廉潔、抵制腐敗的良好風尚。省紀委省監委認真貫徹落實全會部署要求,多措並舉提高打擊行賄的精準性、有效性,持續放大治理行賄綜合效能,堅決斬斷“圍獵”與甘於被“圍獵”的利益鏈,破除權錢交易的“關係網”。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首要是加大對行賄行爲的懲治力度。省紀委省監委堅決校正“重受賄輕行賄”“受賄易查行賄難查”“查行賄影響查受賄”等認識偏差,堅定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周雪華、李夢平、周華新等人,長期混跡江西商場,是原副省長鬍長清案的主要行賄人,堪稱行賄場上的“老運動員”。他們都曾因爲該案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滿釋放後,三人不思悔改,重操舊業,拉攏腐蝕領導幹部,培養代言人、代理人,將資本與權力、資源深度勾連,攫取鉅額非法利益,極大地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

對於這樣處心積慮以金錢開道,不擇手段長期“圍獵”領導幹部,助長腐敗土壤滋生,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賄人,省紀委省監委態度鮮明、行動堅決,與公安機關組成聯合專案組,協調審計、稅務等多部門聯合參與辦案,對三人予以嚴肅查處,讓他們再次受到法律嚴懲。

行賄主體和腐敗領域的多元性,決定了懲治行賄必須推動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在受賄行賄一起查工作中,省紀委省監委與相關職能部門同向發力、綜合發力,統籌運用紀律、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依規依紀依法對行賄人採取組織處理、行政處罰、資格資質限制等措施,完善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形成懲治行賄工作合力。

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還必須堅持系統思維。省紀委省監委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始終堅持實事求是,把問題查清楚,把證據做紮實,綜合考慮行賄金額、發生領域,以及行賄人的主觀惡性、造成的危害後果以及認錯悔過、退賠退繳等因素,正確運用政策策略,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意見,既讓行賄人爲其行賄行爲付出代價,承擔應有的責任,也切實保護涉案人員、涉案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法保護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全媒體記者朱華 通訊員熊飛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