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以舊換新”購置新房的 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

近日,江蘇省揚州市發佈《關於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揚州市將實施“以舊換新”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政策。對主管部門已經認定“以舊換新”購置新房的,參照本市改善型住宅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借款人家庭的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20%(不重複享受)。“以舊換新”、綠色建築、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政策可疊加享受。同時,優化“以舊換新”公積金貸款套數及次數認定。對於參與本市存量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繳存人家庭,在相關企業收購存量住房並辦理轉移預告登記後,原存量住房不再計入其住房套數;原存量住房存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且已還貸年限不足10年的,該筆貸款可不計入其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