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都更5+2箭」完備!都更自治條例修正案付二讀
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15日審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最終順利通過並交付大會二讀。(丁上程攝)
臺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提出「都更5+2箭」政策,不過部分新政策,則需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案通過後才能實行。今年6月下旬臺北市議會法規會審議時,修正案因山坡地都更容積獎勵問題而遭擱置至今,15日法規會重啓審議,都發局與更新處研議放寬在容積率可利用範圍後,也讓修正案順利赴大會二讀,讓蔣萬安「卡彈」許久的都更5箭終能順利推動。
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15日審議自6月下旬擱置至今的都更自治條例,北市都市更新處長陳建華在報告時指出,在近5個月的過程中,3度邀集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對於山坡地建物都更部份,從原有的樓高17.5公尺放寬到21公尺,若都更容積獎勵仍無法用完,則會以1樓樓高4.2公尺、2樓以上樓高3.3公尺的原則下,再向上增加2層樓,應能符合大多數山坡地都更的案例。
不過提案修正的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王欣儀則指出,文字部分可以接受,但高度部分應該保留彈性,以防容積率用不完的情況發生。王欣儀強調,母法沒有訂定高度限制,按照條例的規範21公尺向上增加2層樓爲27.6公尺,恐怕仍無法有效使用容積獎勵。
對此都發局長王玉芬表示,若發生容積獎勵用不完的情況下,都會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討論,「原則上會給予彈性,最高到30公尺,若還是不夠就會再行檢討,如何在30公尺以上再延伸。」
不過民衆黨議員陳宥丞則建議,若建物已達30公尺,但容積獎勵仍舊用不完,應該要考量「容積轉移」的可能性。對此陳建華坦言,在專家學者會議中有討論到容積轉移的可能,但因爲與母法上有牴觸,所以最後作罷。
蔣萬安上任後拋出都更5箭政見,透過「降門檻、法放寬、速通關、排障礙、加碼辦」等5項措施,加速推動都更速度;今年10月再加碼2箭,針對「防災型都市更新專案」及「整建住宅專案計劃」,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整宅、海砂屋及耐震力不足而有明顯危害,市府給予容積獎勵最高可達100%,等同從原本的1.5倍容積獎勵加碼至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