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臺灣防疫負擔 移民署第6度延長外國人在臺停留期限
考量目前國際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相當嚴峻,內政部移民署14日上午宣佈,針對臺灣從2020年3月21日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滯臺外國人,移民署宣佈全面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這也是從全球爆發肺炎疫情後,移民署第6次宣佈延長外國人在臺期限。
移民署強調,爲避免外國人士頻繁進出國境,人流移動造成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今年移民署分別於7月17日、8月14日、9月14日、10月15日及11月13日共5度宣佈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爲第6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放寬外國人制臺期限,配套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滯臺外國民衆若有疑問,可瀏覽移民署官網相關資訊或洽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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