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管理員「私刑」虐犯人 看他痛苦哀號4小時身亡判決出爐

高雄大寮監獄管理員李振賓邱楷燈2人涉嫌唆使4名獄中雜役陳姓受刑人施暴致死,24日判李男邱男各10年6月、9年刑期,其餘雜役判3年10月至7年不等刑期,可上訴。

高雄大寮監獄管理員李振賓、邱楷燈2人涉嫌唆使4名獄中雜役向陳姓受刑人施暴致死案,高雄地院痛批「嚴重侵害人權」,24日判李男、邱男各10年6月、9年刑期,其餘雜役判3年10月至7年不等刑期,可上訴。

2019年10月17日傍晚5時左右,因毒品家暴入監服刑陳男疑似不滿,不斷腳踢舍房大門。管理員李男、邱男不爽他不斷髮出噪音,指使蔣秉益劉子榮黃冠富3名雜役先將陳男押到監視器死角的「鎮靜區」將其上銬、戴上戒護用安全帽

接着,完成點名勤務的管理員李男、邱男,夥同另一名雜役蕭明俊抵達鎮靜區。其中一位雜役蔣男先毆打、狠踹陳男左腹部,管理員李男再以硬底皮鞋鞋尖,直接猛踢陳男腰部至少7下,陳男當場哀號翻滾,李男見狀不但沒停手,還拿咖啡直接淋在陳男頭上

一旁劉男黃男蕭男均冷眼旁觀並未制止,另一位管理員邱男則在一旁主管桌察看監視器,避免其他受刑人發現,期間也多次走回現場出言斥責陳男。

陳男遭凌虐後被壓回舍房,仍持續哀號呻吟將近4小時,甚至不斷嘔吐,最後陷入昏迷。直到晚間9點,獄方纔救護車、將陳男緊急送醫,10點20分宣告不治。

管理員李男、邱男2人爲了掩蓋此事,事後竟然僞造「收容人施用戒具紀錄簿」,要蔣男代筆,填寫陳男「攻擊他人,已有暴行之實」,才施用戒具,並在「是否爲緊急施用」欄位勾選「是」。

法官勘驗錄影畫面法醫鑑定報告,認定陳男生前確實遭拘禁,遭人出手毆打或踹踢受傷致死。法官痛批李男、邱男等人處置違規人犯有虧職守,嚴重侵害人權。

考量6嫌犯後拒絕認罪,且未跟陳男家屬達成和解。法院依凌虐人犯致死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李男10年6月、邱男9年、蔣男7年、劉男4年2月、黃男4年2月、蕭男3年10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