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所假借臺南衛生局名義「違法招攬」推銷健檢 市民勿受騙!
▲臺南市衛生局林美良科長呼籲民衆,千萬不可聽信不明人員之招攬,配合抽血檢驗,以免破財又傷身。(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衛生局近期陸續接到民衆反映,有自稱醫事檢驗所之人員,假借衛生局、所名義,挨家挨戶向民衆推銷肝癌篩檢抽血,並宣稱完全免費只需負擔100元針頭衛材工本費即可,先以低價方式吸引民衆同意抽血檢驗,再伺機推銷其他高價自費檢驗套餐項目,收費金額增至數千元,請民衆注意。
衛生局指出,醫事檢驗所派員沿途招攬到宅抽血業務之日期、地點不定,向民衆或店家以不正當方法進行推銷,並刻意規避稽查。
衛生局強調,依衛生福利部函釋,醫事檢驗所擅自派員赴民宅爲民衆抽血檢驗,該醫事檢驗所涉不正當招攬業務,系違反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30條…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該執行抽血護理人員未辦理執業登記即執行護理業務,核屬違反護理人員法第8條之規定,亦同時違反同法第12條之規定,依同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8條第1項、...、第12條、...規定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該醫事檢驗所、護理人員以及執行相關檢驗項目之醫事檢驗師,均涉違反醫事相關法規,衛生局後續將依查獲事證依法裁處。衛生局呼籲市民,如有自我健康檢查之需求,可自費至合法醫療院所或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千萬不可聽信不明人員之招攬,配合抽血,以免破財又傷身!民衆如有發現違規或不當招攬行爲,請提供相關佐證,例如廣告單張、發放日期、地點、同意書、檢驗所開立之收款憑證、檢驗報告…等),向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