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主要任務有三個方面

(原標題: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主要任務有三個方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王曉萍13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專題新聞發佈會上說,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辦法,明確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從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齡60週歲的男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4個月延遲1個月,逐步延遲至63週歲;原法定退休年齡爲55週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4個月延遲1個月,逐步延遲至58週歲;原法定退休年齡爲50週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2個月延遲1個月,逐步延遲至55週歲。

二是逐步提高最低繳費年限。從2030年1月1日起,用10年時間,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由目前的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個月。

三是實施彈性退休制度。職工達到領取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且退休年齡不得低於男職工60週歲及女職工55週歲、50週歲的原法定退休年齡。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以彈性延遲退休,延遲時間最長也不超過3年。

王曉萍說,辦法還對健全養老保險激勵機制,促進就業,加強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羣體的權益保障,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職工提前退休,健全養老托育服務體系等作出政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