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手術害死人 檢要名醫賠243萬
丁姓整形名醫前年因減肥手術醫死人,臺北地檢署補償被害人家屬243萬多元,將向丁追償這筆錢。(陳志賢攝)
丁姓整形名醫前年爲陳姓單親媽媽進行胃繞道手術,術前未評估她身心狀況,且術後不顧她一再反映腹痛,導致她手術8天后因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不治。臺北地檢署起訴丁男後,陳女父母、10歲稚子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檢方審議補償3人共243萬多元,將向丁男追償。
檢方調查,陳女2018年1月到丁男的醫美診所諮詢胃繞道手術減肥,丁明知陳女的BMI約20.4,不符胃繞道減重手術之適應症,且陳有暴食症、憂鬱症問題,應先告知陳至精神科評估再手術,仍貿然於1月12日進行手術。
丁男13日讓陳女離院,僅要求她按時服用止痛消炎藥,並回診施打抗生素、止痛藥,但陳女一再返院反映腹痛,丁男僅開立相同的抗生素、止痛藥即讓她離院,期間還爲陳女施作臉部4D埋線拉提術。
就連陳女友人詢問是否要進一步檢查,丁男亦稱沒必要,直至1月19日,陳女因呼吸異常且反應遲緩送醫急救,翌日即因腹膜炎導致敗血性休克不治。
檢方調查時,雖丁男否認疏失,但檢方依據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以丁男未進行術前評估,術後也未觀察陳女排氣狀況即讓陳女返家,最後導致腸胃吻合部位破裂引發腹膜炎致死,認定丁男有疏失,去年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陳女死後留下10歲稚子,陳女父母日前以2人及孫子的名義,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北檢因丁的醫療疏失,造成陳女父母痛失愛女、稚子失去母親,痛楚難以平復,補償3人法定扶養義務、精神撫慰金共243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