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失能 陳宗彥案致命一擊

(圖/本報系資料照)

最近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卻被總統、行政院、民進黨立院黨團、監察院聯手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可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憲法訴訟案,由此可知臺灣面臨史無前例的憲政失序狀態。

立院多數通過之法案,行政院可經由總統覆議核可退回再表決,表決失敗,無視於《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應即接受,還藉此打憲法訴訟,以司法解決政治問題,憲法法庭也用前所未見的速度立即作暫時處分裁定,再再令人怵目驚心。

在這場混戰中,並無權利受損的一方,有權利即有救濟,所以這毋寧說是機關權力的保衛戰,讓百姓看得眼花撩亂。反觀現在的監察院,在權力保衛戰中不遺餘力,但無論是該院的調查案件數、糾正案件數、彈劾案件數均比前一屆、第五屆張博雅時代的監察院大幅減少!原因何在?

民進黨長期以來主張要廢考監兩院,但在此次權力保衛戰中卻大力主張五權憲法,令人一開眼界。問題在於第六屆監委任內發生許多重大爭議事件,如口罩案、疫苗案、核食案、臭蛋案等,監委們卻一次次悖離社會通念,最近爆發的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案,不過是冰山一角。曾彈劾陳宗彥與黃偉哲未果的林國明監委8月1日辭職,究竟反映出什麼訊息?又有多少人關心?當寶劍生鏽時,即擱置不用,又不允許立法院行使世界各國國會都享有的調查權,可以想見我們的憲政如何的失序紊亂了!

陳宗彥彈劾案在監察院表決時,僅獲2票支持,慘遭敗北。公務員喝花酒,在警察體系長年以來的慣例都是立即嚴辦,陳宗彥曾爲內政部政次,轄警政署,何以表率?雖行爲時系臺南市政府時期,但監察院對此案的調查報告具體詳盡,大多數監委仍不埋單,彈劾案遭封殺。直至8月15日臺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陳宗彥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同時建請院方從重量刑,終於讓人民看到一絲絲公務界的陽光!

爲官居上位者風行草偃,不能正己何能正人?陳宗彥在臺南市政府任職期間涉及接受業者性招待並協助關說案,雖然監察院在今年2月以11比2的懸殊比例,未通過彈劾案,但此案在南檢15日偵結起訴陳宗彥後,或可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調查案件經處理後不成立彈劾案、糾舉案或糾正案者,原調查人員、原訴人或利害關係人,均得申請覆查。」以覆查方式行之;或以發現新事證的方式爲之。

總之,監察院若要整飭官箴,只有迴歸專業,政治歸零,纔有可能力挽狂瀾其形象。畢竟陶百川監委會讓後人永遠懷念,就是因爲他的清風傲骨,不是嗎?!(作者爲第五屆監察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