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庭:Uber和Lyft必須將司機歸爲公司僱員
10月25日,美國加州一上訴法庭本週裁定,網約車服務提供商Uber和Lyft必須將他們在加州的司機身份性質歸類爲僱員,而非獨立承包人。此裁定可能讓這兩家網約車服務商的加州22號提案遭遇失敗。
針對這一裁定,Uber和Lyft可能不服並提出上訴。
此前,根據加州的一項法律,加州總檢察長哈維•貝西拉(Xavier Becerra)和洛杉磯、聖地亞哥、舊金山市檢察長共同提出的起訴,要求Uber和Lyft將其在加州的司機身份定性爲僱員。按照該法律的規定,“超出常規範圍內”工作的人員才能夠被定性爲該公司的承包商或合同工。
但Uber和Lyft堅持認爲,該法律不適用於兩家公司,他們應被豁免。此外,兩家公司還威脅稱,如果強迫將司機歸類爲僱員,他們將停止在加州的網約車業務。
加州22號提案由Uber和Lyft等相關企業提出,目的是要取代將網約車平臺司機歸類爲員工的法律。
優步和Lyft公司的司機如果被歸類爲僱員,而不是獨立承包人,他們的加班費、病假和費用報銷等基本福利將能夠得到保障。
Uber和Lyft認爲,把他們的司機重新歸類爲僱員,這將對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但法官在本週的裁決中說,通過糾正違法行爲,兩家公司都不會遭受任何“嚴重或不可挽回的傷害”,兩家公司各自的經濟負擔“不會上升到不可挽回的傷害程度。”
目前,就加州22號提案,Uber正面臨羣體訴訟。訴訟聲稱,Uber正在非法脅迫司機,讓司機們支持旨在將他們歸類爲獨立承包商的投票。這起訴訟是由兩名Uber司機本加明•瓦爾迪茲(Benjamin Valdez)和赫克托爾•卡洛蘭諾斯(Hector Castellanos),以及兩個加州非營利組織提起。
原告在訴訟書中認爲,通過Uber的司機調度應用程序,Uber鼓勵其司機和送貨工人支持加州22號提案。
“這是一項荒謬的訴訟,毫無根據,完全是爲了引起媒體的注意而不顧事實。”Uber發言人馬特•卡爾曼(Matt Kallman)在給媒體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並不能分散人們對事實的注意力:絕大多數的司機都支持加州22號提案,因爲他們知道這將改善他們的生活,保護他們喜歡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