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衛生局核發中藥商執照疑「放水」 藥商公會總幹事交保

嘉義地檢署指揮嘉義縣調查站,昨天偵辦義市衛生局張姓科長及及2名承辦人員,以及嘉市中藥商業同業公會11名幹部及中藥商會員等共計14人,針對核發中藥商執照,涉嫌貪瀆圖利罪,昨晚調查站移送地檢署復訊,直到凌晨零時多,除嘉市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劉姓總幹事交保5萬元,餘公務員3人、公會成員3人中藥商7人,都請回。

嘉檢指揮嘉義縣調站、臺南市調查處協辦,搜索2處、傳喚1人,其中嘉市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劉姓總幹事交保5萬元,其餘公務員3人嘉市衛生局張姓科長及2名承辦人員、中藥商公會成員3人、中藥商7人,都請回。

市衛生局表示,配合檢方調查偵辦,偵查不公開,對偵辦內容不清楚,已請律師協助同仁面對司法,局長廖育瑋等主管及同仁,得知3名同仁請回,暫時鬆了一口氣。

據瞭解,涉案朝貪圖利罪偵辦,中藥商執照不核發,但2019年衛福部「開了一道門」有條件准許營業,涉案相關人員遭檢舉涉嫌中藥商執照核發「放水」、疑收到好處,檢調正根據相關事證及查扣文件資料比對釐清是否涉及不法。

上千名中藥商2018年11月集結衛福部,抗議「藥事法」頒佈後,已有25年未核發中藥行業者執照,且同法28條又規定,僅有中醫師或藥師可在修習一定學分,才能在通過考試後, 向衛生局申請中藥經營執照,讓傳統中藥業者淪爲「無試可考」的窘境,形同安樂死。

衛福部中醫藥司2019年公告「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條文解釋令,讓有2年實務經驗的業者,可在修習162小時學分後,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延續世代傳承,延緩中藥房消失速度,但一間商號僅接受1人申請,若要獨立開業,仍須待修法通過後,經由國家考試,合法取得中藥販賣資格。

嘉檢偵辦嘉市衛生局科長及中藥商共14人涉貪瀆圖利, 除嘉市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劉姓總幹事交保5萬元,餘公務員3人、公會成員3人中藥商7人,都請回。圖/聯合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