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察勒索抽菸少年 300元換牢飯1年半
陳姓學生因穿着這雙愛迪達潮鞋才被廖嫌看上勒索。〔謝明俊翻攝〕
31歲廖姓男子看見16歲少年抽菸,竟假冒少年警察隊員警處罰少年抄心經,再勒索對方300元,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重,判廖男有期徒刑1年6月。本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2月20日傍晚,廖男在北市大安區巷弄內,看見16歲陳姓少年正在抽菸,上前表示他是少年隊的警察,要求陳姓少年留下姓名、就讀學校班級與學號,還要少年把手機交給他,等抄完心經再歸還。廖見少年穿着價值萬元的名牌鞋,還恐嚇少年脫下鞋子,並拿出300元才能贖回手機。
陳姓少年事後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獲廖涉案,移送檢方偵查起訴。北院審理時,廖當庭認罪,法官認爲,廖是成年人,明知被害少年未成年,卻假冒公務員詐欺取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他加重其刑,重判廖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