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團體喊上街、教師團體批教師虐兒 園長不知?

教育部國教署今天公佈第三期準公共合作機制,原今年就要達成師生比1:12,改爲115學年才達成。示意圖。記者林伯東/攝影

教育部國教署今天公佈第三期準公共合作機制,原今年就要達成師生比1:12,改爲115學年才達成;違規園所退場機制原追溯三年,也縮短自去年3月1日纔開始計算,不當管教事件的退場機制僅納入園長、負責人,卻排除教保人員,家長團體怒批,這根本是退步方案,逼家長上街頭。

準公共幼兒園政策上路兩期,今年8月即將邁入第三期,也就是若要加入準公共幼兒園,都必須與政府重新簽約。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輔導理事長彭淑燕表示,要求準公幼的教保品質,卻看不到實際查覈,竟然只是照片上傳就好,照片不能造假嗎?園所整理完先拍一堆,時間到了就上傳,如果只是照片作業,能維持幼兒教保品質嗎?

師生比方面,彭淑燕表示,師生比1:12已經講很多年,原本明年全臺就要達成目標,現在又要往後延,這顯示園所對於政府執行的決心充滿糊弄心態,不管喊幾年到現在都說沒準備好,政府也服膺業者期待,真的沒救。

至於不當管教幼兒的退場機制僅納入園長、負責人,卻排除教保人員,彭淑燕說,真正在第一線負責教保幼兒的都是教保人員,可是這個退場機制卻把教保人員不當管教事件完全排除在退場機制外,還說可歸責於園長跟負責人的才符合退場。她要問園長跟負責人哪裡會直接面對教保幼兒,這個機制根本倒退沒有進步。

彭淑燕表示,準公幼是政府補助,本來就要有政府公權力介入,要有考覈評覈機制,這個第三期的合作機制,家長完全無法接受,難道要家長要上街頭嗎?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表示,政府再不重視問題,家長只會一直被綁架當人質,難道自家聘僱的教保服務人員老闆可以卸責?機關本來就對所屬老師有管理的責任,督導不周當然也要解約。

許文菁表示,連學校老師在體罰小孩都不知道,代表這個園所管理有失職。酒駕同車的都有事了,爲何幼兒園負責人沒事?放任老師不當對待。出事了再推給底下的老師就好了,非常荒謬。

全教總幼委會主委楊逸飛表示,教育部這樣訂約想必是迫於壓力,不當管教事件只限於負責人很不對勁,如果一個園所發生十次不當管教事件,都不是園長、負責人,難道就都不用處理嗎?至於準公幼師生比1:12將再往後延,他表示,教育部自己打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