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靈骨塔詐騙1.4億 主嫌判10年、強制工作3年

基隆竹聯幫組長許顥瀚黃胤庭聯手虛設公司,以收購靈骨塔名義詐騙數十人遭判。(翻攝照片陳彩玲基隆傳真)

詐騙成員依每月業績總額分得20%至25%不等業績獎金,其餘由主嫌分配支用。(翻攝照片/陳彩玲基隆傳真)

基隆竹聯幫組長許顥瀚及黃胤庭聯手虛設公司,以收購靈骨塔名義詐騙數十人,得手數億元,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判處黃有期徒刑10年、許有期徒刑8年6月,另19名共犯則各處1年至9年不等徒刑。

許顥瀚及黃胤庭2018年4月起分別設立鈦和、聚億、慶成、全盛人頭公司對外行騙,以收購殯葬商品名義接觸被害人,先用「稅金」、「無主墓遷葬費」或加購骨灰罐搭售,才進行交易話術,誘騙被害人預先交付款項,陸續詐騙70人,總計得手約1億4000萬元,詐騙成員依每月業績總額分得20%至25%不等業績獎金,其餘則由黃、許分配支用。

法官調查,黃、許詐騙手法大致相同,均讓被害人簽署內容空白的買賣受訂單,並給予骨灰罐提貨券,製造雙方有交易假象,以規避詐欺責任,實際上,買賣受訂單並未記載購買品項數量,不符合買賣交易常情,此外,有警方搜索扣押的契約文件帳務資料手機通訊紀錄證據證實2人及其成員具詐欺犯行

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黃胤庭犯發起、主持、指揮犯罪組織、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共66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追徵犯罪所得價額,並應於執行前強制工作3年;許顥瀚犯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共28罪,其中1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其餘27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追徵犯罪所得價額。

另外,19名詐騙成員則依詐欺取財罪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各別處1年至9年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