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週報:思索技術“閃速”撤單,盛安傳動遭監管警示

2月26日~3月3日當週(下同),滬深交易所有7家擬IPO企業終止審覈,北交所3家擬公開發行企業終止審覈,均爲主動撤單。

其中,2家申報滬市,分別爲北京崑崙聯通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崑崙聯通”)、江蘇安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家申報深市,分別爲東莞市思索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思索技術”)、深圳時代裝飾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華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雅安百圖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晶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家申報北交所,分別爲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恆豐特導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盛安傳動股份公司(下稱“盛安傳動”)。

具體來看,崑崙聯通2020年度現金分紅9993.60萬元,實際控制人分紅資金主要用於炒股以及理財,而該公司後續擬通過IPO募資補流併購置商業性房地產 ;思索技術從申報IPO到申請撤單,僅用了短暫的29天;盛安傳動則因存在違規行爲被出具警示函,三名高管也被監管談話。

從申報到申請撤單僅29天

思索技術的IPO申請於2023年12月28日獲得受理,2024年1月22日交易所發出第1輪審覈問詢函,但是4日之後的1月26日,該公司便申請撤回材料,最終於3月2日被宣告IPO終止審覈。

也就是說,思索技術從申報IPO到申請撤單,僅有短暫的29天。思索技術又爲何在第1輪審覈問詢函發出後便火速選擇撤單?

根據招股書,思索技術主要從事連接器及其組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該公司產品應用於汽車、消費電子、工業控制和新能源等行業,具體主要應用在汽車車燈、家居家電、電源電機、儲能電池及光伏等領域。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報告期),思索技術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連接器的銷售,其中汽車連接器和消費電子連接器是該公司連接器收入的主要來源,報告期各期二者合計佔比分別爲89.62%、88.17%、86.73%、86.01%。

從業績來看,報告期內,思索技術營業收入分別爲1.92億元、2.38億元、3.1億元和1.55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爲4427.71萬元、4553.28萬元、7588.75萬元、3281.8萬元。

思索技術同行業可比公司爲維峰電子(301328.SZ)、鼎通科技(688668.SH)、徠木股份(603633.SH)、合興股份(605005.SH)、珠城科技(301280.SZ)、勝藍股份(300843.SZ) 。

值得關注的是,在報告期內,思索技術整體的營收和歸母淨利潤小於同行可比上市公司,但是毛利率普遍高於可比上市公司。

對此,思索技術稱,該公司連接器產品在形態上以Wafer、端子和膠殼爲主,另有少量線束,主要應用於汽車車燈、智能家居家電、電源、儲能電池等領域,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中暫無與發行人完全相同產品結構的企業。由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營業收入構成及其各類產品的毛利率公司不同,因此其綜合毛利率與公司存在差異。

但該公司也稱,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風險,一方面,若未來公司主要客戶因市場競爭等原因強制要求公司 降低產品售價,則未來公司非汽車類連接器產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風險;另一方面,如果未來公司對產品銷售戰略進行調整,通過降低產品售價來推動收入規模的上升, 則公司未來將面臨綜合毛利率下降的風險。

此外,思索技術提示風險稱,存在客戶集中度相對較高、應收賬款無法回收、市場競爭加劇等風險。招股書顯示,報告期,該公司對主營業務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爲55.11%、50.24%、40.07%和38.50%,佔比相對較高;應收賬款賬方面,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應收賬款賬面價值佔當年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爲45.47%、39.55%和38.71%。

盛安傳動違規遭警示後撤單

盛安傳動審覈過程中被發現存在違規行爲,並被監管出具警示函。此外,該公司曾0元出售A-CAPENERGYLIMITED 公司(下稱“A-CAP公司”)股權,遭到北交所兩度問詢。

該公司擬公開發行申請於2023年6月30日獲得受理,同年7月24日進入問詢環節,目前已回覆兩輪問詢。在2023年12月19日第三輪審覈問詢函後,盛安傳動一直未回覆。直至2024年2月份,因申請撤單而終止審覈。

今年1月份,江蘇證監局發佈消息稱,該局對盛安傳動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盛安傳動在會計覈算過程中因跨期確認收入、政府補助覈算方法不準確、長期應收款減值計提不準確、存貨及主營業務成本計量不準確等問題,淨利潤列報有誤。該事項導致盛安傳動2020年報、2021年報、2022年報、2022年半年報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的情形。

除了會計差錯導致信息披露不準確外,盛安傳動還存在違規代持導致股權不明晰的情況。根據江蘇證監局發佈的消息,2013年起,該公司股東存在股權代持事項,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周業剛對代持關係知情,時任監事王桂存爲被代持人,二人未將代持事項告知公司,導致公司股權不明晰且未能及時在定向發行說明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等文件中進行披露。

由此,根據相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盛安傳動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並決定對周業剛、還喬生、王桂存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曾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期間,盛安傳動被多次處罰。盛安傳動存在爲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朱成虎控制的企業借款的情況,但該公司未及時披露資金佔用事項,構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違規。由此,全國股轉公司對盛安傳動、朱成虎、周業剛、黃哲媛、還喬生採取口頭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交所的兩次審覈問詢函中,均對盛安傳動0元出售A-CAP公司股權進行了問詢。

盛安傳動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完成對A-CAP公司41%股份收購,成爲後者第一大股東,累計投資人民幣4282萬元,A-CAP公司經營管理權實際掌控在以沈安剛爲核心的管理層,未認定爲盛安傳動控股子公司。

鑑於A-CAP公司在可預期期限內或將長期虧損仍需股東持續提供鉅額資金資助,盛安傳動2019年12月末經股東大會審議決定,以0元價格將A-CAP公司股權轉讓給股東何建東控制的新加坡申科。

對此,在首次審覈問詢中,北交所要求盛安傳動說明,轉讓A-CAP公司股權時,是否進行過審計、評估;詳細分析論證0元出售A-CAP公司股權的商業合理性及定價公允性。在第二次審覈問詢中,北交所追問,2020年下半年開始A-CAP公司虧損大幅收窄,請結合A-CAP公司礦產資源勘探開發進度、出售後經營情況、股東投資資助情況,說明0元出售A-CAP公司股權是否真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