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住家保姆在僱主家洗澡摔傷,向僱主索賠28萬,上海法院判了

歷史的車輪是由人民共同推動前進的,而國家的運轉也離不開千千萬萬個勞動者的共同努力。爲保障勞動人員的權益,我國設立《勞動法》對時間與薪資做出相應的規定。

然而,事況絕非固定不變,在勞動期間產生的糾紛也各不相同。在上海工作的保姆劉阿姨便因在僱主張女士家裡洗澡時不慎摔倒,造成創傷性脾破裂,同時導致肋骨骨折,被鑑定爲八級傷殘。

然而,事後張女士卻並沒有對此做出醫療賠償,反而認爲此事與自己無關,應由劉阿姨個人承擔。

一氣之下,劉阿姨將張女士告上了法庭。那麼,對於劉阿姨在僱主家摔倒導致傷殘的情況,法院將如何判定呢?

案件回顧

居住在上海的張女士與李先生因工作原因,難以兼顧子女照料與家務勞作。爲此,她與丈夫商量,在本市找個保姆做家務來減輕二人的生活負擔。

在和幾位應聘的阿姨見過面後,張女士確定了劉阿姨爲最終人選。二人商議好每日工作的事項和工資數額後,便籤訂了個人僱傭合約,並約定其勞動爲“一般家務”,採取“住家制”的服務方式。

簽完合同後,劉阿姨便帶着自己的行李住進了張女士家裡。因爲她手腳麻利,做事勤快,張女士對其工作非常滿意。爲了保護劉阿姨的人身權益,張女士還爲她購買了家政保險,受益人爲劉阿姨,繳費人是自己。

在張女士工作一段時間後,劉阿姨與僱主之間也相互熟悉起來。就在傍晚9點,張女士與丈夫因臨時加班還未回家,劉阿姨處理完一天的工作過後,便來到臥室衛生間的浴缸裡準備洗澡放鬆一下心情。

然而,就在她洗完後站起身,準備伸手勾取放在一旁的衣物時,卻因浴缸裡水尚未放乾淨,導致腳底一滑。劉阿姨只顧得驚叫一聲,便狠狠地摔倒在地板上。

此時剛回到家的張女士聽到臥室傳來撞擊聲,連忙跑來查看,就見到劉阿姨躺倒在地上,連聲痛呼。雖然此時她神志尚且清醒,但是滿臉冷汗,四肢顫動,像是在極力忍耐。

張女士見狀,立即將劉阿姨送往醫院救治,而劉阿姨隨後也被判定爲八級傷殘,治療期間共耗費4.2萬元醫藥費。在此期間,張女士先行墊付了劉阿姨的救治費用,同時以其傷殘鑑定報告從保險公司處領取4萬元理賠金。

在劉阿姨家屬得知此事後,面對其提出室內浴缸設計不合理的言語,張女士在微信聊天中表示此浴缸是開發商統一設計,自己入住時並沒有改造變動。但她也說明自己之後會做好防滑,同時承認其設計存在“高陡滑”的現象。

在劉阿姨出院後,她認爲自己是在僱主家洗澡導致摔傷的,且其原因是浴缸設計不合理的原因,要求張女士一家賠償其醫療費、營養費等共計24.3萬元,同時要求張女士歸還理賠金4萬元。

張女士卻認爲劉阿姨的摔傷是因自己不慎導致,與自己並無關係。且浴缸爲開發商統一設計,並非自己單獨改動,即便存在問題,劉阿姨也不該向她索賠。同時。在治療期間,張女士已經先行墊付了4.2萬元的醫療費用,比理賠金還要高出2千元,她不認爲自己應該將其歸還給劉阿姨。

在數次協商未果後,原本相處和諧的僱主與僱員走上了訴訟的道路。

法律分析

雖然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2條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係,提供勞務的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本案中,張女士和劉阿姨也屬於個人之間的僱傭關係,但是其條文裡“因勞務受到損害”卻與事實不符。

劉阿姨是在結束工作後洗澡造成個人摔傷,其洗澡的行爲並非爲張女士利益,也並非張女士的指示,而是因滿足個人需要而做出的行爲,此舉動不能夠被認定爲勞務行爲,也就無法適用該條款。

而在民事權益中侵權行爲的過錯歸責原則在適用時需要滿足四個要件,分別爲存在過錯、存在違法行爲、有損害事實,且違法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需要存在相應的因果關係。

在本案中,經過調查,張女士家裡的浴缸與同小區內其他浴缸屬於統一設計,並未進行其他改造,不能夠因其在聊天記錄中的承諾日後防滑而認定張女士存在過錯,而劉阿姨家屬也無法證明其浴缸設計確有缺陷。同時,在劉阿姨摔倒之時,張女士並未在場,其摔傷因個人自行行爲所導致,與張女士沒有因果關係。

在陪同治療時,張女士先行墊付了劉阿姨的醫藥費,雖然家政險的受益人爲劉阿姨,但其理賠金額明顯不足抵消醫療費用,劉阿姨索要理賠金的訴求不予認可。

最終,法院認定此事無法構成一般侵權案件,張女士無需擔負相應責任,駁回劉阿姨家屬的訴求。

結語

公民自身應當對個人安全盡到更高的注意義務,劉阿姨因一時不慎跌倒,導致身體受損,其主要原因在於個人而非僱主張女士。生活中,我們在行事之時也需要時刻保持小心謹慎,牢記規章制度,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自己的身體受到不應有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