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住家女保姆坦言:與僱主同吃同住,月薪9000元,我卻痛苦不堪
在現實生活中,相信大家都會發現如今很多老人都喜歡自己一個人生活,雖然他們有子女,但是他們不想依靠子女,畢竟子女有自己的家庭和壓力,如果去了只會給他們添加負擔,還會影響和子女之間的感情。
就因爲這樣很多老人晚年都選擇一個人生活,如果生活不能自理了,那麼他們都會請個住家保姆來伺候自己。
老人選擇請住家保姆是因爲保姆能夠無時無刻陪伴在老人身邊,這樣老人也會感受到安全感,老人有人照顧之後子女也能安心工作,所以請保姆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也正因爲這樣,保姆這份工作也越來越多人做,工資不但高,工作內容還簡單,不需要任何文化和經驗,只需要會做家務會照顧人就行。
在所有人眼裡,請住家保姆是最靠譜的,但對於做保姆的人來說,住家保姆也不好做,爲什麼這麼說呢?因爲有時候也會受委屈,下面一位47歲馬大姐哭訴道:“給76歲僱主做住家保姆,每天與他同吃同住,工資很高,每月都能拿到9000,但我卻痛苦不堪。”
爲什麼這位大姐會這麼說,一起來看看他的故事。
47歲的馬大姐
我今年47歲,我姓馬,我有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如今他們也上了大學。很多人都覺得我很幸福,也很羨慕我,因爲我生了兩個有出息的孩子,不但學習成績好,還通過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名牌大學。
但也就因爲考上了名牌大學,導致我和老伴壓力特別的大,由於是名牌大學,所以學費特別的貴,爲了讓他們順利讀書,我和老伴每天都很拼命的掙錢。
但就算如此,我們也掙不到什麼錢,因爲我和老伴都是農村出身,而且我們那個年代基本上都沒有讀過書,也沒有什麼文化,所以只能一直給別人打工,也沒有本事做生意。
我老伴是做建築的,每天都特別的辛苦,雖然每個月也有五六千,但這些錢都來之不易,都是他辛苦掙來的血汗錢。而我原本是一個家庭主婦的,但是爲了減輕老公的壓力,我也去找了一份工作,雖然我掙得很少,但是我很知足,畢竟閒着也是閒着,還不如去替老公分擔一點,這樣老公壓力也能減少一點。
我在一家超市做清潔工,我也很想換一份工資高的,但是我沒有學歷,很多公司都不要我,所以我也只能一直做清潔工。
原本我還想繼續堅持做清潔工的,雖然很辛苦,但是我不好找工作,所以我不敢輕易辭職,可後來我老公在工地裡發生了意外,從樓上摔下來導致雙腿斷了,從此以後只能坐在輪椅上和躺在牀上。從那之後我不得不辭去這份工作,去找一份工資高的。
雖然我知道我沒有那個能力,但我還是想嘗試,畢竟養家餬口的責任已經落到了我身上,我要掙錢給孩子讀,還要掙錢養家,所以我必須要找一份工資高的。
可當時無論我怎麼找都找不到,因爲工資高的工作都是要學歷和文化的,而我這個農村婦女啥都不會。
後來有一天我看到網上有招聘保姆的公告,工資顯示7000~10000,看到這個工資後,我心動了,然後我就按照上面的地址去僱主家面試,面試了幾家後,我選擇了在一個76歲女僱主家留下,她叫張大媽,我選擇照顧70多歲的老人,是因爲她給的工資比其他僱主給的多,其他僱主最多給5000~6000,而這位僱主特別的大方,直接給我9000塊,但她有一個要求,那就是給她做住家保姆,24小時伺候她。
當時我也沒有猶豫,我老公也不反對,因爲對方是個女的,不是男的,就算每天生活在一塊也不用擔心別人誤會,所以我老公很放心我去做。
來了張大媽家做保姆後,我也把工作做得很好,該做的和不該做的我全都做完了,當時張大媽對我也很滿意,經常誇我是一個很合格的保姆。
每到發工資的時候,張大媽都會準時發,所以當時我也做得很開心。
但時間久後我發現,張大媽的性格和脾氣特別的奇怪,不懂她是因爲年紀大了還是怎麼樣,反正跟我剛來的不一樣,我剛來的時候,她總是表現出一副和藹可親的樣子,可時間久了,她就特別的看不慣我,而且平時我不管做什麼都要跟她報告,不然就是不把她放在眼裡。
我記得有一次,我出去拿個快遞沒有和她說,結果她把我罵了一頓,還說我故意偷懶出去玩,當時我有點無語,也就那幾分鐘,她卻說我偷懶,但是我也不想和她計較那麼多,畢竟她是老闆,她說什麼就是什麼。
可誰知後面她越來越過分,管的也特別的多,每當我跟我子女或者是我老伴打電話的時候,她都會限制我時間,最多隻能打十分鐘,可是十分鐘哪裡夠,還沒得問候清楚,就要掛電話了。還有平時買菜我也只能買半個鍾,超過一分鐘,她就不停的打電話催我回來,回來了還要得跟她道歉。每天買菜的錢也要算清楚,不能少一分一毫,不然就說貪圖她的錢。
有一次買菜我算錯了,少了50塊錢,結果他當時直接扣了我100工資,當時我真的很生氣,但是我自己搞錯了,也不能怨別人。
她每天還要求我給她洗頭,洗腳,可每當做這些工作的時候我都覺得很痛苦,因爲張大媽是一個腳氣很嚴重的人,而且她還規定給他洗腳時不能戴口罩,所以每次那股味道都把我薰的不得了。
到點吃飯的時候,她從不讓我按時吃飯,一到飯點,她就安排其他工作給我做,等我忙完那些工作了,她就從冰箱裡拿一些剩菜剩飯給我吃,她說我是一個下人,我不配吃好的飯菜,只配吃剩飯剩菜,畢竟我每個月拿了她9000塊錢,所以伙食不能太好。
最過分的還不是這些,而是我每天都要給她交水電費還有房租費,因爲我住她的用她的,所以她不想讓我白白享受,每上一次廁所50塊,房租也是50,一天下來就要100塊,一個月下來就3000塊,比人家在外面租的還要貴。雖然每個月都有9000塊錢的工資,但實際上拿到的只有7000。還有她平時還特別的會誣陷人,每當她丟了東西的時候,她就會說是我偷的,有一次她出去散步,丟了一條項鍊,價值4000塊錢,當時她一個勁的說是我偷的,我也跟她解釋了,我沒有偷,但她根本就不信,死活讓我賠錢,我不願意賠她就不停的吵鬧,還跟鄰居說是一個手腳不乾淨的人,爲了不讓他回了我民生,我也只好賠錢她。
從那之後她直接裝了個監控,每天都監視着我,我的一舉一動她都要知道這樣,這樣她才能放心我在她家做事。
說實話,我好幾次都想辭職了,雖然工資很高,每天同吃同住,但是她的這種行爲讓我感到痛苦不堪,每天我就像個犯人一樣被她監視着,而且做什麼事情都要稟告,平時管的還特別的寬,所以我真的很痛苦。但每當我要開口辭職的時候,卻沒有勇氣,因爲我知道像這樣的高薪工作很難找,爲了這個家,我也只能先堅持着,也許等到我的孩子們都畢業了我就輕鬆了。
大家覺得這位張大媽過分嗎?歡迎評論出你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