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甘肅一19歲小夥交往33歲女子,二人家中共度一夜後引發悲劇
人生四大恨包括:亡國之恨、滅門之恨、殺父之仇和奪妻之恨。也許有人會問,爲什麼奪妻之仇能和人命相提並論?這就得說到古代的男女關係了,封建社會中女人地位低是人盡皆知的,那時候的人們覺得女人就應該是低級、好駕馭的私人“用品”。
而如果有人敢勾搭有夫之婦,無疑就是在挑戰一個男人的尊嚴。且一旦奪妻成功,這個男人將會受到很多質疑,即使是現在也會有人嘲笑那些被妻子拋棄的人“不行”,更別說在古代了,這種事關乎男人的面子和能力。
所以纔會有人說奪妻之恨不共戴天,也因此,釀出過很多慘案。我們來看一個真實案件:回顧 甘肅一19歲小夥交往33歲女子,二人家中共度一夜後引發悲劇。
馬婷雲1984年出生在甘肅慶陽市的一個小村莊,她個子不高,但長的眉清目秀,身邊一直不乏追求者。成年後,她在家人的安排下認識了大自己4歲的男人張振鵬。對方中專畢業,由於專業選的好,在那個年代擁有一份令人羨慕的工作。
也因此張振的經濟條件在村子裡算是很不錯的,他們一個有錢一個有顏,所以很快就談起了戀愛,結婚後又生下一個孩子。兩人的感情不算濃厚,生活十分平淡。加上張振工作比較忙碌,時間久了之後馬婷雲就感到很寂寞。爲了緩解孤獨,她經常出門遊玩。
在此期間,她認識了比自己小14歲的男子王軍。他不僅年輕帥氣,還十分有禮貌,張口閉口就是姐姐、姐姐的叫她。搭配上那獨特的嗓音,讓人笑的嘴角都能咧到耳根。漸漸的,馬婷雲驚訝的發現,自己居然開始覺得這個小男孩很可愛了。
只可惜兩人相識不到兩個月,對方就突然說自己被家裡人安排了相親。馬婷雲聽後,心中竟生出了一種異樣的情緒。正是這個時候,她才意識到自己可能喜歡上對方了,而另一邊的王軍也早就喜歡上了這個成熟性感的大姐姐。
所以纔會故意用相親的事騙她,這件事情之後,兩人的感情飛速進展,很快就發展成了情人。馬婷雲經常以加班爲由去和王軍約會,認識不到半年他們就發生了關係。有了第一次,自然就會有第二次。
他們開始頻繁的約會、開房,爲了方便私會,王軍甚至專門在外面租了房子。但即使是這樣,他們還是覺得不夠刺激。2017年3月,馬婷雲趁着丈夫出差,將情人帶回了自己家,倆人在她和丈夫的牀上進行了一場親密切磋。
共度良宵後,還拍了不少親密照片留作紀念。但他們誰都沒想到,這些照片最後居然會成爲催命利器。2017年6月23日,張振用妻子的手機拍照,意外發現了那些親密照。他憤怒的找到馬婷雲對峙,這段畸形的戀情就此被發現。
張振是思想很傳統的人,完全不能承受奪妻之恨,但耐不住孩子還小,所以他就想到了一個“好辦法”。當天下午,張振逼着妻子帶自己去了王軍的出租屋,他先是在房間裡將王軍打了一頓,隨後又向其勒索5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王軍才19歲,沒有這麼多錢,於是張振就逼着他寫了欠條。之後找到王軍的父親(以下簡稱王父),讓其帶着50萬來見面,否則就再也別想見到兒子。王父帶着朋友趕過來後,經過一番討價還價,終於以3萬元的價格了結此事,雙方約定王軍以後再也不能聯繫馬婷雲。
之後,王軍就外出打工了。表面上看兩人之間確實沒了聯繫,可實際上他們還一直保持着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馬婷雲甚至還跟着他一起去打工了。但紙終究包不住火,這件事還是被張振發現。
他已離婚爲由將妻子騙了回來,隨後又叫回王軍稱要解決此事。2018年1月17日,王軍約他們夫妻二人在縣裡的KTV見面,張振一進包廂就和他吵了起來,看見桌上的啤酒瓶後,張想用酒瓶砸王。
但遭到了妻子的阻止,誰知她的這一舉動徹底激怒了張振,他無法接受自己的女人向着別人。於是,從褲兜裡掏出事先準備好的摺疊刀對着王軍的腹部連捅兩刀。幸好被KTV的工作人員及時阻攔,可王某還是在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王家人將他告上了法院。根據法律規定,故意殺人的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敲詐他人財物的行爲,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認爲張振的行爲已經違反了故意殺人罪和敲詐勒索罪,應當予以嚴懲,但念在本案是由馬婷雲和王軍的不正當男女關係造成的,可以適當輕判。2019年7月21日,法院二審判處張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退回向王軍父親勒索的3萬元,並處罰金3000元。同時賠償死者家屬醫療費、喪葬費共36752.92元。
這樁荒唐的慘案就結束了,奪妻之恨固然可氣,但是學會放手纔是真英雄。但凡張振能想開一點,也不至於釀成這樣的悲劇。
(《回顧 甘肅一19歲小夥交往33歲女子,二人家中共度一夜後引發悲劇》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