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河南一女子帶2歲女兒與情人偷歡,因被哭聲打擾,最終釀悲劇
“老公,孩子病了,病的有些嚴重,你快回來吧”。一聽說女兒生病,張少峰也管不得那麼多,放下工作就回了洛陽老家。誰知,病牀上的女兒胳膊上、肩上都有明顯的淤青、血痂,大腿內側還有疑似菸頭燙傷的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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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部也有傷口,一看就不是生病,反倒像是被人打的。他憤怒地逼問妻子,讓她說出真實情況,可妻子接下來說出的話簡直讓他心如刀割,當場暈倒·······我們來回顧 河南一女子帶2歲女兒與情人偷歡,因被哭聲打擾,最終釀悲劇。
張少峰出生在河南洛陽的一個普通家庭,父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母親在一年後改嫁,他一直過着寄人籬下的生活。好不容易靠着自己的努力娶上了媳婦,卻還是買不起房,2013年女兒欣儀出生後,經濟壓力越來越大。
因此,他不得不外出打工。女兒太小,妻子郭某就留在老家照顧她。張少峰工作雖然辛苦,但賺的不少,所以即使一年只能回一次家,他也願意,只要最後能攢到買房子的錢、女兒能平安健康的長大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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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知道的是,他在外打工賺錢的時候,家裡的妻子卻被別的男人盯上了。此人名叫羅洪強,他看中妻子郭某後,就開始示好,送禮物、送花或者直接給錢。因爲丈夫常年不回家,郭某頗感寂寞。一來二去的,就和羅洪強發展成了不正當男女關係。
兩人在一起後,她才發現情夫的性格不好,暴躁易怒,稍有一點不順心就會發脾氣,甚至動手打人。有次自己犯困不想和他出門約會,他就直接找上門來扇了她兩耳光,還揚言再不出去就打死她,後來她就很少再和情夫對着幹了。
羅洪強雖然囂張,但是兩人的關係他還是隱藏的很好,每次都是偷偷的來她家,開房也都是去外面的賓館。女兒欣儀還小不得不帶在身邊,郭某擔心她不適應陌生環境,不太想去,羅洪強就會作勢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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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郭某每次和情人約會,都會帶着女兒。兩人有時動靜大了,會把熟睡的女兒吵醒。她如果不哭還好,一哭就會被羅洪強打。因爲他嫌棄哭聲太煩人,打擾了自己的“性致”。郭某攔過幾次,羅洪強就連她一起打,還威脅她。
母女倆一起捱打,身上青一塊紫一塊。漸漸地,她就不攔了,被迫看着女兒捱打,欣儀身上的傷口也沒斷過。2015年9月18日,他們來到旅館開房。欣儀不知爲何一直在哭鬧,羅洪強十分煩躁,於是再次對女兒進行毆打、虐待。
他用浴巾把孩子的胳膊反綁在背後,雙腿也從腳踝處捆起來,然後把欣儀頭朝下往地上砸。孩子當時哭聲就漸漸小了,但他還是不解氣,將不滿兩歲的欣儀倒立綁在牀邊半個小時,後來女兒的哭聲漸漸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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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以爲她睡着了,就把她抱到牀上睡覺。直到第二天早上,她發現欣儀怎麼叫都不醒,這才意識到不對勁,連忙將孩子送到醫院。此時,女兒已經昏迷不醒,她擔心出事,就把外地打工的丈夫叫了回來。
看着還有3個月才滿兩歲的女兒靜靜地躺在重症監護室的病牀上,張少峰心都碎了。欣儀渾身都是傷,醫生診斷爲外傷導致顱內出血,出血導致腦梗阻,後又引發積水,嚴重積水最後導致腦損傷。
醫院已經對其進行了手術,清除積水,但是欣儀的大腦已經不能恢復發育了。主任醫生表示,孩子今後有腦癱的可能性,幾乎不可能成爲正常人。而且康復的路漫長艱難,初步預測每年費用大概6、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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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儀在上海的醫院治療了整整一個多月,才逐漸有了意識,孩子總算是恢復了。張少峰的心也漸漸安定下來,但是此時的他已經欠了醫院38萬的醫藥費,積蓄也全被掏空。他走投無路,遂將女兒的遭遇發佈到網絡上。
迅速引起了網友的關注,上海的小希望之家兒童權益保護中心聯繫到張少峰,決定對欣儀展開救助,“愛心媽媽”們也紛紛伸出援手。女兒被轉院到北京後,也持續收到好心人的幫助,所有的治療費用都由希望之家收到的社會捐助來支付。
欣儀的醫藥費終於不用愁了,但還有更重要的事。張少峰氣暈之後,醒來後第一件事就是報警,警方隨即將心儀的母親和羅洪強帶走,檢方則在進行進一步取證。只有證據清楚了,才能進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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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有的信息來看,羅洪強的罪行可能會被定爲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根據法律規定,前者是故意非法損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爲,致人重傷的,處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則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因爲欣儀沒有去世,所以只能算殺人未遂,依照法律應當從輕處罰。雖然此案的審理結果最終並未開,但羅洪強是必然會受到法律的處罰的。
爲了自己的慾望,隨意毆打幼童,實在可恨!好在最後他會受到法律的處罰。現在也只希望欣儀能夠恢復健康,哪怕希望渺茫,也還是由衷的祝福她一定、一定、一定要堅強,活回健康人的模樣,加油!
(《回顧 河南一女子帶2歲女兒與情人偷歡,因被哭聲打擾,最終釀悲劇》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