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47未成年性影像不認罪 檢察官求刑7到9月「建議去坐牢」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黃涉案後一下認罪一下不認,臺北地院今天第5度開庭,黃仍不認罪,檢方對黃求刑7到9月,建議法官判黃去坐牢,全案辯結,法官訂12月3日一審宣判。
黃子佼今天身着改良式深藍色青年裝出庭,他5次現身法庭均同一裝束,庭外對是否認罪則不迴應。法官下午2時30分開庭進行證據提示,檢辯辯論,辯方對黃持有影片的時間點抗辯無罪,庭審進行3小時結束。
兒少條例2023年1月10日修正,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少年性影像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檢察官對黃具體求刑7到9月,目的是讓法官判黃入監服刑。
黃子佼涉兒少案分「矚易」案號由法官陳盈呈審理,對應公訴檢察官爲林淑玲,由於黃再三於程序上爭執、抗辯,至簡易案件原地打轉,檢方今天依「檢察一體」派偵辦黃子佼的檢察官林岫璁與林淑玲共同論告。
林岫璁對婦幼案專精。依臺灣高檢署資料,2021年他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等與美國合作破獲販賣女性私密影像的「自在極易觸感空間」論壇,該案號稱「臺版N號房」事件,他通知200名被害人到案、讓被害人受償。
黃子佼曾經認罪,檢察官第一次偵辦時,處分黃緩起訴,條件是繳公庫緩起訴處分金120萬元、寫至少1200字悔過書,期間2年;檢方職權再議,高檢發回重查,檢方起訴黃。
法院今年7月15日、8月12日、8月20日、9月10日曾四次開庭,辯方對卷內證據得否在法庭攻防持反對意見,致簡易案一直停留在準備庭階段,黃子佼纔會密集出庭。
檢方指控,黃子佼持有7部、7名未成年人性影像,檢警擴大清查,查到更多被害人,向法院聲請並辦,並辦後檢方認定黃持有47名未成年人性影像。
黃子佼2023年遭民衆告發涉嫌性侵害未成年少女,檢警查辦,2023年8月4日對黃搜索、約談,在黃住處查扣他的隨身硬碟中藏有成年、未成年女子的大量性影片。
檢警調查,黃子佼的影片來源是全臺最大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黃在2013年2月加入成爲會員,2017年8月到2023年7月在論壇購買性影像,存放在未加密的隨身硬碟;依起訴書,黃2023年2月17日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裸露胸部或陰部從事接觸性器官或性交的性影像。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未成年性影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遭起訴,黃子佼下午出庭應訊。記者潘俊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