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泰圖利建商案無罪確定 另案遭判15年已在監服刑

▲黃景泰涉施壓圖利建商,獲無罪確定。(圖/資料畫面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基隆市議長黃景泰,遭控在2014年對官員施壓,讓基隆市信義山坡地的「真愛花園城堡」大型社區(現已更名爲信義城)樣品屋順利放行,圖利建商富建設公司與代銷公司甲山林機構86萬餘元,黃與4名官員遭圖利罪嫌提起公訴。一二審均判決無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2日駁回檢方上訴,黃景泰本案無罪確定。

同案獲判無罪的官員,分別爲基隆市政府產發處漁農工程科長柏樹都市發展建築管理科長粘世孟、漁農工程科約僱員陳佩宜與建築管理科約僱員黃國傑

本案一二審均判決無罪,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檢方若上訴第三審,必須是判決所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違背判例。並且明文規定,《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上訴第三審的規定不能適用此類案件。而最高法院在今日判決中指出,雖檢方指摘黃景泰無罪判決已經違背2則判例,但該2則判例乃有關刑訴法上訴第三審的問題,不適用本案,故檢方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

黃景泰在本案中雖獲得無罪確定,但他先前因爲「詐領議會公款914萬」、「月眉拓寬工程行賄議員」、「勒索『東.京站』建商」等三大弊案,遭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判刑20年,上訴二審後,高院認定他在「詐領議會公款案」中,犯下90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4次僞造文書罪,總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其餘兩案無罪。黃未上訴而定讞,他已經在今年7月間,主動到案,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