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轟美麗灣案 要歷任縣長負責

環團臺東議會陳情,要求縣府拆除美麗灣、究責歷任縣長,公開仲裁資訊,陳情書由議會秘書長吳慶榮(左四)代表接下。(蔡旻妤攝)

數個環保團體28日到臺東縣議會前陳情,要求縣府拆除美麗灣、究責歷任縣長。環團表示,美麗灣已經過10多年折舊、又多次遭颱風損壞,質疑買回建物6.29億數字從何而來?並請議會督促縣府公開以6.29億美麗灣仲裁書等資訊。

「臺東縣政府不要再欺負臺東人!」狼煙行動聯盟代表巴奈沉痛表示,臺東很少人懂得「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和「仲裁法」,先是縣府賤租6公頃土地50年給財團,當財團違法玩不下去,又有黑箱的仲裁製度,讓全民埋單。政府替業者規避法律責任,卻不見任何公務人員爲這個結果負責,縣府不應該欺負自己的縣民,而規避環評是事實主張建築物就是該拆掉。

環團要求追究歷任縣長徐慶元鄺麗貞黃健庭的責任,指出徐慶元任內縱容業者從面積6公頃中刻意畫分1公頃興建,藉此規避環評。鄺麗貞讓美麗灣量體從4層樓增加至6層樓,並覈准第2、3期的擴建。黃健庭則重啓環評,核發美麗灣使用執照,讓業者得以貸款6億多元。痛批花錢收拾爛攤子是歷任縣長責任,這6.29億元不應由全民埋單。

此外,臺東縣議會28日進行交觀處等單位質詢,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臺東反反反行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臺東分會、狼煙行動聯盟、環盟臺東分會等團體共同在開議前聯合陳情,要求縣議會針對縣府花6.29億買美麗灣嚴加把關,陳情書由議會秘書長吳慶榮代表接下。